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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戊酸镁缓释片

丙戊酸镁缓释片

处方药 非医保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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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各型癫痫尤其是以下类型: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强直阵挛发作;失张力发作;混合型发作;部分性癫痫;简单性或复杂性发作;继发性全身性发作;特殊类型的综合征。也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躁狂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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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戊酸镁缓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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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丙戊酸镁缓释片
丙戊酸镁缓释片
氨磺必利片
氨磺必利片
主要成分

本品活性成份为:丙戊酸镁。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磺必利。化学名称:4-氨基-N-[(1-乙基-2-吡咯烷)甲基]-5-乙基磺酰-2-甲氧基苯甲酰胺分子式:C17H27N3O4S分子量;369.48

生产企业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537

国药准字H2011323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各型癫痫尤其是以下类型: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强直阵挛发作;失张力发作;混合型发作;部分性癫痫;简单性或复杂性发作;继发性全身性发作;特殊类型的综合征。也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躁狂发作。

氨磺必利用于治疗以阳性症状(例如谵妄、幻觉、认知障碍)和/或阴性症状(例如反应迟缓、情感淡漠及社会能力退缩)为主的急性或慢性精神分裂症,也包括以阴性症状为特征的精神分裂症。

用法用量

成适用于每天需要500mg丙戊酸镁控制病情的患者:本品口服每次250mg,每天2次,并遵医嘱,根据病情、血药浓度逐渐加量,最高剂量不应高于普通片的每日最高剂量。

通常情况下,若每天剂量小于或等于400mg,应一次服完,若每天剂量超过400mg,应分为两次服用。急性期:对于急性精神病发作,推荐剂量为400mg/天至800mg/天口服。根据个体情况,每日剂量可以提高至1200mg/天。超过1200mg/天的剂量尚未广泛评价安全性,因此不应使用。开始治疗时不需要特殊的剂量滴定。在治疗期间,应该根据个体反应调整剂量。阳性及阴性症状混合阶段:治疗初期,应主要控制阳性症状,剂量可为:400~800mg/天。然后根据病人的反应调整剂量至最小有效剂量。维持治疗:任何情况下,均应根据病人的情况将维持剂量调整到最小有效剂量。阴性症状占优势阶段:推荐剂量为50至300mg/天。剂量应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最佳剂量约为100mg/天。肾脏损害:由于缺乏充足的资料,故氨磺必利不推荐用于患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肌酐清除率<10ml/min)(见禁忌)。肝脏损害:由于氨磺必利代谢较少,肝脏损害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副作用

1、白细胞减少与严重肝脏疾病者禁用。 2、对丙戊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卟啉症禁用。 4、有血液病、肝病史、肾功能损害、器质性脑病时慎用。

不良反应发生率分级采用CIOMS标准: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在动物中,氨磺必利没有显示生殖毒性。观察到与药物药理作用(调节催乳素的作用)相关的生育力下降。没有发现氨磺必利有致畸作用。妊娠期妇女暴露于氨磺必利的临床资料非常有限,因此,妊娠期使用氨磺必利的安全性尚不确定。除非益处超过潜在风险,否则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如果在妊娠期间使用氨磺必利,新生儿可能显示氨磺必利的不良反应,因此应该考虑进行适当的监测。2.哺乳:由于没有该药是否通过乳汁分泌的资料,所以,哺乳期间应禁止服用本药。儿童用药:由于尚未确定氨磺必利在青春期至18岁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氨磺必利用于青春期精神分裂症的资料有限,所以,不建议在青春期至18岁的青少年中使用氨磺必利;青春期之前的儿童禁用氨磺必利(见【禁忌】)。老年用药:由于老年人对药物的高敏感性(可产生镇静或低血压症状),所以老年人服药时应特别注意。药代动力学研究数据显示,对于年龄高于65岁的老年人,单次给药50mg,其Cmax、T1/2和AUC的值可升高10~30%。

成分

用于治疗各型癫痫尤其是以下类型: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强直阵挛发作;失张力发作;混合型发作;部分性癫痫;简单性或复杂性发作;继发性全身性发作;特殊类型的综合征。也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躁狂发作。

氨磺必利用于治疗以阳性症状(例如谵妄、幻觉、认知障碍)和/或阴性症状(例如反应迟缓、情感淡漠及社会能力退缩)为主的急性或慢性精神分裂症,也包括以阴性症状为特征的精神分裂症。

药理作用

1)常见消化道紊乱(恶心、胃痛),多出现在治疗开始时,但是不需停止治疗,症状通常可在数天内消失。 (2)肝功能异常 发生时情况:极个别有报导严重肝损害甚至死亡,最高危的病人(特别是接受多种抗癫痫药治疗)是有严重癫痫发作的婴儿和3岁以下的儿童,尤其是那些伴有脑损害,精神发育迟缓和/或遗传代谢或退化性疾病,3岁以后,危险性明显下降、并随年龄增长而进一步下降,在大多数病例,肝损害在治疗头六个月里出现。 可疑症状:临床症状是早期诊断的依据,特别是黄疸出现之前,出现下列症状应考虑到肝损害的可能,特别是那些高危病人。 a.非特异性症状,通常突然出现,如乏力、厌食、嗜睡、思睡,有时伴有反复呕吐和腹痛。 b.癫痫复发:应告诫病人(或患儿家属),当有上述症状出现时,应及时报告医生,并立即进行临床检查及肝功能检查。观察:在治疗前应进行肝功能检查,在治疗头6个月内也应定期作肝功能检查,特别是高危病人,在一般检查中,反映蛋白合成的试验,特别是凝血酶原率最为相关。当确定在异常的低凝血酶原率,特别是伴有其它生化异常(纤维蛋白原和凝血因子明显减低,胆红素增加和转氨酶升高)需要停止治疗,作为预防措施,如病人同时应用水杨酸盐也应信用,因为这些药物的代谢途径是相同的。 (3)神经功能紊乱,在丙戊酸类药物治疗期间,少数患者出现嗜睡或木僵,并导致一过性昏迷(脑病),当治疗时,可单独出现或与癫痫发作同时出现,当剂量减少或停用时,这些症状会减少,这些病例常发现在联合治疗特别是用苯巴比妥或突然增加丙戊酸剂量之后。 (4)短暂的和/或与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已有报导:脱发、轻度姿势性震颤和嗜睡。 (5)已有报导单纯性纤维蛋白原减少或出血时间延长,通常不伴有临床体征,此多发生于大剂量时(丙戊酸对血小板聚集第二期有抑制作用) (6)血液系统:多为血小板减少,罕有贫血,白细胞减少或全血细胞减少。 (7)偶有报导胰腺炎,有时导致死亡。 (8)有报告血管炎 (9)无肝功能异常的单纯和轻度高氨血症时有出现,但不需要停止治疗。 (10)也报告体重增加,闭经及月经紊乱。 (11)偶有报导可逆或不可逆的听力丧失,但某因果关系尚未明确。 (12)丙戊酸可引起皮肤反应,如皮疹。在某些病例有毒性上皮坏死溶解,Stevens-Johnson综合症,多形性红斑也有报导。 (13)有单独报导,伴随丙戊酸治疗出现可逆性Fanconi氏综合症,但其作用机理未明。

注意事项

1、丙戊酸副作用发生,往往提示血浆丙戊酸浓度大于120μg/ml,故建议有条件的医院,最好进行血药浓度检查。 2、孕妇、肝病患者,血小板减少症病人慎用。在服药期间注意对症检查,如肝功能、血常规、血小板计数等。 3、出现意识障碍、肝功能异常、胰腺炎等严重副反应时,应停药。 4、用药期间避免饮酒,饮酒可加重镇静作用。 5、停药应逐渐减量以防再次出现发作,取代其他抗惊厥药物时,本品应逐渐增加用量,而被取代药应逐渐减少用量。 6、对诊断的干扰,尿酮试验可出现假阳性,甲状腺功能试验可能受影响。 7、可使乳酸脱氢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并提示无症状性肝脏中毒,血清胆红素可能升高提示潜在的严重肝脏中毒。 8、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慎用,由于游离血清丙戊酸水平增高,因而需要减少丙戊酸的剂量。 9、虽偶有报导应用本品时常出现免疫异常,但是在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病人使用时,需要权衡本品的效益与危险性。 10、偶有胰腺炎报导,因此当病人患急性腹痛时,在手术前,应查血清淀粉酶。

1.警告 恶性综合症:与其他精神镇静药物一样,可能发生恶性综合症,表现为高热、肌强直、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意识障碍、磷酸肌酸激酶水平升高。高热时,尤其对于那些服用高剂量药物的病人,应停止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病治疗。 与其他抗多巴胺药物一样,对帕金森病患者处方氨磺必利时也应该谨慎,因为可能引起该病恶化。只有在不能避免精神镇静剂治疗时才可使用氨磺必利。 延长QT间期:氨磺必利延长QT间期,与剂量相关,这种作用可增加发生严重室性心律失常的风险,例如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若有心动过缓,低钾血症,先天性或获得性QT间期延长(合并用药也可延长QT间期),发生严重室性心律失常的危险性增加。 如果临床情况允许,给药前应先确定病人没有以下可能引起心律失常的因素存在: 心动过缓,心率<55次/分; 电解质失衡,尤其是低钾血症; 先天性QT间期延长。 目前所进行的药物治疗可导致明显的心动过缓(<55次/分),低钾血症,心内传导减慢或QT间期延长。 对于准备接受长期精神镇静药物治疗的病人,心电图(ECG)应作为早期评价的一部分。 中风:在患有痴呆和接受某些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老年患者中进行的安慰剂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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