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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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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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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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 品牌 | 乐芬 |
方舟 |
| 规格 | 5ml:15mg |
0.45g*12片*2板 |
| 剂型 | 滴耳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盐酸洛美沙星。 |
黄连 ,大黄,黄芩。 |
| 性状 | 本品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显黄色至棕褐色;味苦。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109 |
国药准字Z20090766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吐血,咯血,衄血,痔血等症;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征候者。 |
|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4次。 |
| 不良反应 |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 禁忌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对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志贺菌属、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对本品亦呈现高度敏感;对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亦有一定的抗菌作用。本品通过作用于细菌细胞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起杀菌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 注意事项 | 1. 只用于点耳。2. 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3. 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4. 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5. 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
1、忌烟、酒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试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医生。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