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肠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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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吡哌酸。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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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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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2982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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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肠道感染。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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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成人一次0.5g一日1~2g。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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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对本品和萘啶酸过敏的患者。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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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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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肠道感染。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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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毒性较低,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嗳气、上腹不适、食欲减退、稀便或便秘等胃肠道反应,皮疹或全身瘙痒,少见:偶见眩晕、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等。 2.上述不良反应均属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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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可与饮食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反应。 2.长期应用,宜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 3.患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如癫痫或癫痫病史者避免应用,确有指征应用时,宜在严密观察下慎用。 4.严重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