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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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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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帝龙(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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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2ml:8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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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注射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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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庆大霉素,为一种多组分抗生素,含C1﹑C1a﹑C2a﹑C2等组分。 |
头孢噻肟钠。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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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0365 |
国药准字H19999257 |
| 作用与功效 | 1.适用于治疗革兰阴性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雷菌属、铜绿假单胞菌所致的感染,如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肠道感染、盆腔感染、腹腔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等。治疗腹腔感染及盆腔感染时应与抗厌氧菌药物合用,临床上多采用庆大霉素与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与青霉素(或氨苄西林)合用可治疗肠球菌属感染。|2.用于敏感细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如脑膜炎、脑室炎时,可同时用本品鞘内注射作为辅助治疗。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 用法用量 | 1.成人:|(1)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次80mg(8万单位),或按体重一次1~1.7mg/kg,每8小时1次,或一次5mg/kg,每24小时1次,疗程为7~14日。|(2)静滴时将一次剂量加入50~200ml的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一日1次静滴时加入的液体量应不少于300ml,使药液浓度不超过0.1%,该溶液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入,以免发生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2.小儿: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次2.5mg/kg,每12小时1次;或一次1.7mg/kg,每8小时1次,疗程为7~14日,期间应尽可能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或婴儿。 |3.鞘内及脑室内给药:|(1)剂量为成人一次4~8mg,小儿(3个月以上)一次1~2mg,每2~3日1次。|(2)注射时将药液稀释至不超过0.2%的浓度,抽入5ml或10ml的无菌针筒内,进行腰椎穿刺后先使相当量的脑脊液流入针筒内,边抽边推,将全部药液于3~5分钟内缓缓注入。 |4.肾功能减退患者的用量:|(1)按肾功能正常者每8小时1次,一次的正常剂量为1~1.7mg/kg。|(2)肌酐清除率为10~50ml/min时,每12小时1次,一次为正常剂量的30%~70%。|(3)肌酐清除率<10ml/min时,每24~48小时给予正常剂量的20%~30%。|5.血液透析后可按感染严重程度,成人按体重一次补给剂量1~1.7mg/kg,小儿(3个月以上)一次补给2~2.5mg/kg。 |
一、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般感染:每次1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中度感染:每次2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严重感染:每次2-4克,每8-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日剂量不超过12克。淋病:1克肌肉注射(单次给药已足)。二、婴儿及幼儿:一般感染:50-1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2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7天内新生儿每12小时1次。7-28天新生儿每8小时1次,剂量均为25mg/kg。三、预防感染:外科大手术麻醉前0.5-1小时1克肌肉或静脉注射,术中 |
| 不良反应 | 1.用药过程中可能引起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等耳毒性反应,影响前庭功能时可发生步履不稳、眩晕。|2.也可能发生血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等肾毒性反应。|3.发生率较低者有因神经肌肉阻滞或肾毒性引起的呼吸困难、嗜睡、软弱无力等。|4.偶有皮疹、恶心、呕吐、肝功能减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贫血、低血压等。 |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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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本品可穿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组织,有引起胎儿听力损害的可能,孕妇使用本品前应充分权衡利弊。|2.本品在乳汁中分泌量很少,但通常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仍宜暂停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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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庆大霉素属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因其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易在体内积蓄而产生毒性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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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1.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减退,即使肾功能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2.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较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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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用药过程中可能引起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等耳毒性反应,影响前庭功能时可发生步履不稳、眩晕。也可能发生血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等肾毒性反应。发生率较低者有因神经肌肉阻滞或肾毒性引起的呼吸困难、嗜睡、软弱无力等。偶有皮疹、恶心、呕吐、肝功能减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贫血、低血压等。2.少数患者停药后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等耳毒性症状,应引起注意。3.全身给药合并鞘内注射可能引起腿部抽搐、皮疹、发热和全身痉挛等。 |
本品副作用发生率低,可见皮疹、药物热、静脉炎等,少数病人出现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反应,还可出现碱性磷酸酶或血清转氨酶升高,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亦偶有头痛、麻木、呼吸困难和面部潮红者。个别可发生黏膜念珠菌病。极少数病人有白血球总数下降,血小板下降,嗜酸性白血球上升。 |
|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失水、第8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肾功能损害患者。|2.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阿米卡星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3.在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必要时作听力检查或听电图尤其高频听力测定以及温度刺激试验,以检测前庭毒性。|4.有条件时,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并据以调整剂量,尤其对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8小时1次给药者有效血药浓度应保持在4~8mg/L,避免峰浓度超过10mg/L,谷浓度保持在1~2mg/L,每24小时1次给药者血药峰浓度应保持在12~16mg/L,谷浓度应<1μg/ml。接受鞘内注射者应同时监测脑脊液内药物浓度。|5.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6.给予首次饱和剂量(1~2mg/kg)后,有肾功能不全、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的患者所用维持量应酌减。|7.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的损害。|8.长期应用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9.不宜用于皮下注射。|10.该品有抑制呼吸作用,不得静脉推注。|11.对诊断的干扰:|(1)该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GO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2)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3.头孢噻肟钠1.05g约相当于1g头孢噻肟,每1g头孢噻肟钠含钠量约为2.2mmol(51mg)。1g头孢噻肟溶于14ml灭菌注射用水形成等渗溶液。4.配制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与其他氨基糖苷类、第一代头孢类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能增加其产生耳毒性、肾毒性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的可能性。|2.与神经肌肉阻滞剂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等症状。|3.与卷曲霉素、顺铂、依他尼酸、呋塞米或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能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4.与头孢噻吩、头孢唑林局部或全身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5.与多粘菌素类注射剂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6.其他肾毒性及耳毒性药物均不宜与本品合用或先后连续应用,以免加重肾毒性或耳毒性。|7.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本品与上述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本品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
肌注:1g半小时血药峰浓度达峰值,约为25μg/ml,6小时降为1.5μg/ml,T1/2约为1小时,8小时后仍可测出血中的有效浓度,药物血浆蛋白结合率为30-45%。静脉注射:1g,5分钟内血药峰浓度为102μg/ml,30分钟时血药浓度为41μg/ml,4小时的血药浓度为1.5μg/ml。本品在体内分布较广,胆汁中含量较高,各组织及胸腹水中均可渗透,但不易透过正常脑膜,只在脑膜有炎症时可增加透入量。在肝内代谢为活性较低的代谢物,大约1/3-1/2的药物在体内代谢成去乙酰头孢噻肟(抗菌活性只有原来的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