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复方磺胺甲噁唑片对比凯帝龙(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1图 小儿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小儿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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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小儿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小儿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凯帝龙(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凯帝龙(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类型

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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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规格

磺胺甲噁唑0.1g,甲氧苄啶20mg

剂型

片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磺胺甲噁唑、甲氧苄啶。

头孢噻肟钠。

性状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深圳华润九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0292

国药准字H19999257

作用与功效

近年来由于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常呈现耐药,故治疗细菌感染需参考药敏结果,本品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1.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 |2.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耳炎。 |3.由福氏或宋氏志贺菌敏感菌株所致的肠道感染﹑志贺菌感染。 |4.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本品系首选。 |5.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预防,可用已有卡氏肺孢子虫病至少一次发作史的患者,或HIV成人感染者,其CD4淋巴细胞计数≤200/mm3或少于总淋巴细胞数的20%。|6.由产肠毒素大肠埃希杆菌(ETEC)所致的腹泻。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用法用量

1.常用量治疗细菌感染:|(1)2个月以上体重40kg以下的婴幼儿,按体重口服一次SMZ20~30mg/kg及TMP4~6mg/kg,每12小时1次;|(2)体重≥40kg的小儿剂量同成人常用量,一次SMZ0. 8g,TMP0. 16g,每12小时1次。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2.治疗寄生虫感染如卡氏肺孢子虫肺炎:|(1)按体重一次口服SMZ18. 75~25mg/kg及TMP3. 75~5mg/kg,每6小时1次。尿路感染的疗程为7~10日;|(2)细菌性痢疾的疗程为5~7日;急性中耳炎的疗程为10日;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疗程为14~21日。疗程较长者必须密切观察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

一、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般感染:每次1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中度感染:每次2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严重感染:每次2-4克,每8-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日剂量不超过12克。淋病:1克肌肉注射(单次给药已足)。二、婴儿及幼儿:一般感染:50-1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2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7天内新生儿每12小时1次。7-28天新生儿每8小时1次,剂量均为25mg/kg。三、预防感染:外科大手术麻醉前0.5-1小时1克肌肉或静脉注射,术中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 ,可表现为药疹 ,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 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 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 偶可发生核黄疸。|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 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7.?f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 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 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10.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 有头痛、颈项强直、?f心等表现。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 但常累及各器官并可致命, 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艾滋病患者的上述不良反应较非艾滋病患者为多见。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禁忌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3.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4.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10.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常累及各器官并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艾滋病患者的上述不良反应较非艾滋病患者为多见.

本品副作用发生率低,可见皮疹、药物热、静脉炎等,少数病人出现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反应,还可出现碱性磷酸酶或血清转氨酶升高,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亦偶有头痛、麻木、呼吸困难和面部潮红者。个别可发生黏膜念珠菌病。极少数病人有白血球总数下降,血小板下降,嗜酸性白血球上升。

注意事项

1.因不易清除细菌,下列疾病不宜选用本品作治疗或预防用药:|(1) 中耳炎的预防或长程治疗。 |(2) A组溶血性链球菌扁桃体和咽炎。|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3.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4.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5.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6.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叶酸缺乏性血液系统疾病、失水、艾滋病、休克患者。|7.用药期间须注意检查 |(1) 全血象检查,对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的患者尤为重要。 |(2) 治疗中应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3) 肝、肾功能检查。|8.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患者游离磺胺浓度达.0~150μ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9.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10.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11.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TMP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3~6mg肌内注射,一日1次,使用2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3.头孢噻肟钠1.05g约相当于1g头孢噻肟,每1g头孢噻肟钠含钠量约为2.2mmol(51mg)。1g头孢噻肟溶于14ml灭菌注射用水形成等渗溶液。4.配制

药物相互作用

1.合用尿碱化药可增加本品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不能与对氨基苯甲酸合用,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本品被细菌摄取,两者相互拮抗。 |3.下列药物与本品同用时,本品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发生毒性反应,因此当这些药物与本品同时应用,或在应用本品之后使用时需调整其剂量。此类药物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 |4.与骨髓抑制药合用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如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等,如确有指征需两药同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5.与溶栓药物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6.与肝毒性药物合用时,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监测肝功能。 |7.与光敏药物合用时,可能发生光敏作用的相加。 |8.接受本品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9.不宜与乌洛托品合用,因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 |10.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当两者同用时可增强保泰松的作用。 |11.磺吡酮与本品合用时可减少后者自肾小管的分泌,其血药浓度持久升高易产生毒性反应,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在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当磺吡酮疗程较长时,对本品的血药浓度宜进行监测,有助于剂量的调整,保证安全用药。 |12.本品中的TMP可抑制华法林的代谢而增强其抗凝作用。 |13.本品中的TMP与环孢素合用可增加肾毒性。 |14.利福平与本品合用时,可明显使本品中的TMP清除增加和血消除半衰期缩短。 |15.不宜与抗肿瘤药﹑2,4-二氨基嘧啶类药物合用,也不宜在应用其他叶酸拮抗药治疗的疗程之间应用本品,因为有产生骨髓再生不良或巨幼红细胞贫血的可能。 |16.不宜与氨苯砜合用,因氨苯砜与本品中的TMP合用两者血药浓度均可升高,氨苯砜浓度的升高使不良反应增多且加重,尤其是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发生。 |17.避免与青霉素类药物合用,因为本品有可能干扰青霉素类药物的杀菌作用。

肌注:1g半小时血药峰浓度达峰值,约为25μg/ml,6小时降为1.5μg/ml,T1/2约为1小时,8小时后仍可测出血中的有效浓度,药物血浆蛋白结合率为30-45%。静脉注射:1g,5分钟内血药峰浓度为102μg/ml,30分钟时血药浓度为41μg/ml,4小时的血药浓度为1.5μg/ml。本品在体内分布较广,胆汁中含量较高,各组织及胸腹水中均可渗透,但不易透过正常脑膜,只在脑膜有炎症时可增加透入量。在肝内代谢为活性较低的代谢物,大约1/3-1/2的药物在体内代谢成去乙酰头孢噻肟(抗菌活性只有原来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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