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改善由于慢性动脉闭塞症引起的溃疡、肢痛、冷感及间歇跛行等症状;用于预防脑梗死后的复发(心源性脑梗死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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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西洛他唑。 |
本品主要成分是非诺贝特,其化学名为2-甲基-2-〔4-(4-氯苯甲酰基)苯氧基〕丙酸异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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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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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511 |
国药准字H1999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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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改善由于慢性动脉闭塞症引起的溃疡、肢痛、冷感及间歇跛行等症状;用于预防脑梗死后的复发(心源性脑梗死除外)。 |
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II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症、单纯型(IV型)和混合型(IIb和III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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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0mg(2片) ,每日2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配合饮食控制,该药可长期服用,并应定期检测疗效。口服一次0.25g,一日一次,与餐同服。当胆固醇正常时,建议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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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本药不良反应:1.全身不良反应:腹痛、背痛、头痛、感染、水肿。2.循环系统:偶有心悸、脉频、发热、头晕、低血压。3.消化系统:偶有胃部不适、上腹部痛、腹部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软便、腹泻。4.过敏反应:偶有皮疹、发疹、荨麻疹、瘙痒感。5.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头重感、眼花、眩晕、失眠、发麻、偶感困倦、乏力。6.肝脏:偶有AST、ALT、LDH值上升。7.肾脏:偶有BUN、肌酸、尿酸值上升。8.其他:偶有浮肿、疼痛。9.出血倾向:偶有消化道出血,鼻出血、皮下出血、眼底出血、血尿等出血倾向。 |
少数患者服药后有胃肠道不适、嗳气或一过性血清转氨酶及血尿素氮升高;偶有口干、胃纳减退、大便次数增加、腹胀、皮疹、头痛、眩晕及疲乏;罕有肌炎、肌痛和明显的血肌酸磷酸激酶增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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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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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改善由于慢性动脉闭塞症引起的溃疡、肢痛、冷感及间歇跛行等症状;用于预防脑梗死后的复发(心源性脑梗死除外)。 |
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II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症、单纯型(IV型)和混合型(IIb和III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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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如果出现皮疹、发疹、荨麻疹、瘙痒感,应停药。2.如果出现心跳加快、发热、头痛、头重感、头晕、眼花、发麻、偶感困倦、失眠、低血压,应减量或停药。3.以下患者慎服本品:月经期的患者、有出血倾向的患者;正在使用抗血凝或抗血小板药(如阿司匹林、噻氮匹定等) 的患者;重症肝、肾功能障碍患者。 |
1.与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时,有报道出现过肌肉功能失调(弥散性疼痛,触痛感,肌无力)和少见的严重的横纹肌溶解症。这些不良反应在停药后大多可逆转(详见警告部分)。 2.其他较少发生、中等程度的不良反应也有报道:(1)胃或肠道消化功能失调,如消化不良;(2)转氨酶升高(详见注意事项部分)。 3.有报道偶见过敏性皮肤反应,如皮疹,瘙痒,荨麻疹,或光敏反应。在一些病例中即使停药几个月,当皮肤暴露于阳光或人工紫外线后,仍会出现红斑,丘疹,花斑疹和湿疹。目前尚无长期对比研究对不良反应进行全面评估,尤其是患胆结石的危险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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