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苦参素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注射用苦参素
|
骨刺消痛片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0.2g |
---- |
| 剂型 | 注射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苦参素。 |
制川乌、制草乌、秦艽、白芷、甘草、粉萆薢、穿山龙、薏苡仁、天南星(制)、红花、当归、徐长卿。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025 |
国药准字Z14020165 |
| 作用与功效 | 1.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黄疸型肝炎。|2.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祛风止痛。用于骨质增生,风湿性关节炎,风湿痛。 |
| 用法用量 | 1.本品可用于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2.剂量:用于肝炎治疗,每日一次,400~600mg。12周为一疗程。用于白细胞减少,每日2次,每次200mg。|3.给药方法:|(1)肌肉注射:将冻干粉适量注射用水溶解后肌肉注射。|(2)静脉滴注:将冻干粉用适量5%获10%葡萄糖溶解,后加入到250~500m葡萄糖液中,缓慢静滴。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3次。 |
| 不良反应 | 个别患者肌内注射后出现局部疼痛,改为深部注射后可减轻。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恶心﹑呕吐﹑口苦﹑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个别病人可出现注射部位发红。 |
孕妇忌服。 |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儿童用药 | 尚无儿童用药经验。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减量或遵医嘱。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肌肉注射时,个别患者注射后出现局部疼痛,改为深部注射后可减轻,常内阻的不良反应有头晕,恶主,呕吐,口苦,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个别病人可出现注射部位发红。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2.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4.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5.不宜静脉推注及快速滴注。 |
肾病患者慎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与水合氯醛等中枢抑制剂有协同作用,对苯丙胺等中枢兴奋剂有拮抗作用,可易化士的宁的惊厥效应。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