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图
肌醇烟酸酯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肌醇烟酸酯片
|
紫雪散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0.2g*100片 |
1.5g*10瓶 |
| 剂型 | 片剂 |
散剂(内服)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醇烟酸酯。 |
石膏、北寒水石、滑石、磁石、玄参、木香、沉香、升麻、甘草、丁香、芒硝(制)、硝石(精制)、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人工麝香、朱砂。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棕红色至灰棕色的粉末;气芳香,味咸、微苦。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555 |
国药准字Z11020190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
清热开窍,止痉安神。用于热入心包、热动肝风证,症见高热烦躁、神昏谵语、惊风抽搐、斑疹吐衄、尿赤便秘。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3次,一次0.2~0.6g,连续服用1~3个月。 |
口服。一次 1~2 瓶,一日 2 次;周岁小儿一次 0.3g,五岁以内小儿每增一岁递增 0.3g,一日 1 次;五岁以上小儿酌情服用 |
| 不良反应 | 服药后可有轻度恶心、发汗、瘙痒感等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对本品或其它烟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患活动性肝病﹑不明原因氨基转移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禁用。|3.活动性溃疡并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烟酸可从乳汁中分泌,有可能造成乳儿不良反应,应考虑停药或停止哺乳。 |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
|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肝、肾功能减退,服用本品应谨慎,应监测肝、肾功能,调整用药剂量。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胃酸缺乏者应同时服用稀盐酸或柠檬汁以减少不良反应。 |
重症患者第一次加倍服用。 2本品久置后有少量可摇散的沉淀,摇匀后使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