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米普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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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雷米普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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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雪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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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5g*10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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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散剂(内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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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石膏、北寒水石、滑石、磁石、玄参、木香、沉香、升麻、甘草、丁香、芒硝(制)、硝石(精制)、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人工麝香、朱砂。 |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至灰棕色的粉末;气芳香,味咸、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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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766 |
国药准字Z11020190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NYHAII和III)非糖尿病肾病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
清热开窍,止痉安神。用于热入心包、热动肝风证,症见高热烦躁、神昏谵语、惊风抽搐、斑疹吐衄、尿赤便秘。 |
| 用法用量 | 口服。建议每天于同一时间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
口服。一次 1~2 瓶,一日 2 次;周岁小儿一次 0.3g,五岁以内小儿每增一岁递增 0.3g,一日 1 次;五岁以上小儿酌情服用 |
| 不良反应 | 本品为抗高血压药,许多不良反应是继发于其血压降低效应的,该效应将导致肾上腺素负反馈调节或器官灌注不足。许多其他的效应(如:对电解质平衡的影响、某些类过敏反应或粘膜的炎症反应)是由于这类药物的ACE抑制或其他药理作用引起的。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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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
| 儿童用药 | ||
| 老人用药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注意头晕症状;4. 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 |
重症患者第一次加倍服用。 2本品久置后有少量可摇散的沉淀,摇匀后使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剂与下列药物合用可产生如下作用:-钾盐、保钾利尿剂(如螺旋内酯、阿米洛利、氨苯蝶啶):血钾浓度明显增加(与这些药物同时应用时必须严密监测血清钾浓度)。-抗高血压药物(尤其利尿剂)和其它具有潜在降压作用的药物(如硝酸盐、三环类抗抑郁药):雷米普利的降压效果增强(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治疗期间,推荐定期检测血清钠浓度)-催眠药、镇静剂、麻醉剂:血压明显下降(手术前应告知麻醉师正使用雷米普利治疗)-拟交感类血管升压药(如肾上腺素):可能减弱雷米普利的降压效果(推荐严密监测血压)-别嘌呤醇、普鲁卡因酰胺、细胞生长抑制剂、免疫抑制剂、有全身作用的皮质醇类和其它能引起血象变化的药物:增加血液学反应的可能性,尤其血液白细胞计数下降,白细胞减少症-锂:血清锂浓度增高,由此增强锂的心脏和神经毒性(需要定期监测血清锂浓度)。-口服抗糖药(如磺脲类、双胍类)、胰岛素:由于潜在地降低胰岛素抵抗,本品可增强降糖药效果,具产生低血糖的风险(尤其在治疗初期,应仔细监测血糖水平)-非甾体抗炎药物、止痛剂(如消炎痛、乙酰水杨酸):可能减弱雷米普利的降压效果;还可能增加肾功能损害和血清钾浓度升高的危险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