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消肿散结,凉血止血。用于血热妄行,皮肤紫斑;原发性及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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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肿节风。 |
乌鸡(去毛爪肠)、鹿角胶、鳖甲(制)、牡蛎(煅)、桑螵蛸、人参、黄芪、当归、白芍、香附(醋制)、天冬、甘草、地黄、熟地黄、川穹、银柴胡、丹参、山药、芡实(炒)、鹿角霜。辅料为炼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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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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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029 |
国药准字Z44022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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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消肿散结,凉血止血。用于血热妄行,皮肤紫斑;原发性及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补气养血,调经止带。用于气血两虚,身体瘦弱,腰膝酸软,月经不调,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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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支,每日3-4次;小儿酌减;可连服一个月。 |
口服,水蜜丸一次6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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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药后个别患者如有轻度恶心、嗜睡现象,继续服药后可自行消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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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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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化瘀,消肿散结,凉血止血。用于血热妄行,皮肤紫斑;原发性及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补气养血,调经止带。用于气血两虚,身体瘦弱,腰膝酸软,月经不调,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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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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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