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氨基水杨酸异烟肼片对比定克斯(氟罗沙星胶囊)

1图 对氨基水杨酸异烟肼片

对氨基水杨酸异烟肼片

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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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氨基水杨酸异烟肼片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对氨基水杨酸异烟肼片 对氨基水杨酸异烟肼片 定克斯(氟罗沙星胶囊) 定克斯(氟罗沙星胶囊)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0.1g

剂型

胶囊剂

主要成分

化学名:4-吡啶甲酰肼-4-氨基水杨酸 分子式:C13H1404N4 分子量:290.27

氟罗沙星。

性状

生产企业

辽宁康博士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3105

国药准字H20067890

作用与功效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膀胱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及盆腔感染等。

用法用量

口服。 1.治疗: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成人:一日按体重10~20mg/kg,小儿:视个别需要可增至一日按体重20~40mg/kg,顿服。 2.预防:一日按体重10~15mg/kg,顿服。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日0.2~0.4g,分1~2次服,一般疗程7~14日。

不良反应

1.精神病及癫痫患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禁用。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兴奋、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有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氨基转移酶、血尿素氮增高,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5.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模糊、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4)关节疼痛。

禁忌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氟喹诺酮类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并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氟喹诺酮类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发生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18岁以下患者禁用。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氟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药理作用

偶有头晕、头痛、失眠、发热、皮疹、恶心、乏力、黄疸、周围神经炎、视神经炎及血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发生。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兴奋、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有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氨基转移酶、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5.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4)关节疼痛。

注意事项

1.本品至少应连续服用3个月,如无不良反应,中途不宜停药,经临床确诊痊愈后方可停药。 2.孕妇、肝肾功能不良者和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及脑外伤史者慎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少数病人在用药的前两个月可出现一过性氨基转移酶升高。在保肝治疗下继续用药,氨基转移酶可恢复正常。若继续升高,则应停药。 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5.同服维生素B6可防治周围神经炎等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 6.抗酸药,尤其是氢氧化铝,可抑制本品吸收,不宜同服。 7.本品可加强香豆素类抗凝血药,某些抗癫痫药、降压药、抗胆碱药、三环抗抑郁药的作用,合用时需注意。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5.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饮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6.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7.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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