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臼毒素软膏对比定克斯(氟罗沙星胶囊)

1图 鬼臼毒素软膏

鬼臼毒素软膏

处方药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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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臼毒素软膏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鬼臼毒素软膏 鬼臼毒素软膏 定克斯(氟罗沙星胶囊) 定克斯(氟罗沙星胶囊)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5g:25mg

0.1g

剂型

软膏剂

胶囊剂

主要成分

本品是从小蘖科鬼臼属植物中提取到的木脂类抗肿瘤成分。

氟罗沙星。

性状

生产企业

沈阳绿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683

国药准字H20067890

作用与功效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膀胱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及盆腔感染等。

用法用量

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用特制药签将软膏涂遍疣体,并尽量避免药膏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日0.2~0.4g,分1~2次服,一般疗程7~14日。

不良反应

1 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等刺激。|2 体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3 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护肤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4 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5 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兴奋、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有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氨基转移酶、血尿素氮增高,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5.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模糊、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4)关节疼痛。

禁忌

对本药过敏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以及手术后未愈合创口禁用。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氟喹诺酮类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并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氟喹诺酮类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发生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18岁以下患者禁用。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氟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药理作用

1.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等刺激。2.体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3.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护肤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4.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5.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兴奋、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有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氨基转移酶、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5.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4)关节疼痛。

注意事项

1 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 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5.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饮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6.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7.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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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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