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细菌性阴道病、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以及细菌、真菌、滴虫混合感染性阴道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主要成份甲硝唑200毫克、克霉唑160毫克、醋酸氯己定8毫克。 |
本品为尿促卵泡素加适宜的赋形剂经冷冻干燥制得的无菌制剂。辅料为甘露醇、右旋糖酐、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 |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397 |
国药准字H2005213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细菌性阴道病、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以及细菌、真菌、滴虫混合感染性阴道炎。 |
1.用于不排卵(包括多囊卵巢综合征)且对枸橼酸克罗米芬治疗无效者。2.用于辅助生殖技术超促排卵者。 |
|
用法用量 |
阴道给药,睡前洗净双手,戴上指套,将本品送入阴道深处(后穹窿部),一次1枚,一日1次,连用7日为一个疗程,停药后第一次月经净后再重复一疗程。 |
本品可用于肌肉注射,在注射前可将粉末溶于氯化钠注射液中,为避免注射容量过大,可将本品5瓶溶于1ml的溶剂中。 1.用于不排卵(包括多囊卵巢综合征)且对枸橼酸克罗米芬治疗无效者。 本品的治疗目的是产生单个成熟的格拉夫卵泡,然后使用HCG促使卵子释放。 本品可在一个疗程内每日注射,在有月经的患者,治疗应在月经周期的头七天内开始。 应根据患者的反应来调节治疗方案。通常的治疗方案开始是每天注射FSH达75~150单位,如果必要的话,间隔7天或14天每天可增加或减少75单位,以获得适度的(而非过度)的反应,如果4周后治疗反应仍不佳,本周期的治疗就应停止。 如果反应适度,在最后一次注射本品后24~48小时,应单次肌注剂量10,000单位的HCG,并建议患者在应用HCG的当天或第二天过性生活。 如果反应过度,就应停止治疗并不再使用HCG,在下一周期应用较前一周期剂量为低的治疗方案。 2、用于辅助生育技术超促排卵者。 超排卵女性的治疗方案包括在月经周期的第2天或第3天开始每日应用150~225单位的本品,根据患者的反应调整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450单位),继续治疗,直到获得足够的卵泡发育。 在最后一次注射本品后的24~48小时,单次注射剂量10,000单位的HCG以诱导卵泡的最终成熟。 现在已广泛应用GnRH激动剂的降调节(Down-regulation)来抑制内源性的LH峰并控制LH的水平,在通常的用药方案中,一般在激动剂治疗近两周后,开始应用本品,继续应用这两种药物,直到获得足够的卵泡发育。 举例说明,在头七天可肌注225单位的本品,根据卵巢的治疗反应调节此后的剂量。 |
|
副作用 |
1.对吡咯类(咪唑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 3.孕妇禁用。 |
1.对本品以及任一成分过敏者。 2.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3.卵巢、乳腺、子宫、下丘脑或垂体肿瘤。 4.尚未诊断明确的阴道出血。 5.原发性卵巢功能衰竭。 6.与多囊卵巢无关的卵巢囊肿或卵巢增大。 7.性器官畸形不宜妊娠者。 8.子宫纤维瘤不宜妊娠者。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
成分 |
用于细菌性阴道病、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以及细菌、真菌、滴虫混合感染性阴道炎。 |
1.用于不排卵(包括多囊卵巢综合征)且对枸橼酸克罗米芬治疗无效者。2.用于辅助生殖技术超促排卵者。 |
|
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阴道烧灼感、瘙痒或其他粘膜刺激症状。因本品可自粘膜吸收,长期大量使用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 1、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发热、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尿促卵泡素是从绝经期妇女尿中提取纯化而来,其活性成分是FSH,FSH具有促进卵泡募集与发育的作用。对于非原发性卵巢功能衰竭的妇女,尿促卵泡素能刺激卵巢卵泡发育。在缺少内源性LH峰的情况下,当监测结果显示卵泡已充分发育时,注射本品后应注射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以促进卵泡充分发育成熟和排卵。 |
|
注意事项 |
1、双唑泰栓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 2、使用双唑泰栓时应避开月经期。 3、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 6、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 7、哺乳期妇女应用双唑泰栓时应停止哺乳。 8、老年人慎用。 9、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10、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1、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2、使用双唑泰栓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3、对双唑泰栓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双唑泰栓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请将双唑泰栓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确认夫妇不育的诊断,并推定是否为适应症。 2.坚持应用所推荐的治疗剂量,并监测治疗方案以减少卵巢过度刺激症的发生,在临床验证中,严重的卵巢过度刺激症的发生率低于1%。 3.应用本品治疗过度的卵巢反应一般不诱发明显的不良反应,除非使用HCG来诱导排卵或已发生妊娠。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通常发生在应用HCG治疗或排卵后1~2周。 4.如果出现骨盆疼痛、腹胀等症状或卵巢增大,或雌激素测定或超声检查提示过度的雌激素反应,应中止本品的治疗,并不再接用HCG治疗,同时避免性交以防止发生卵巢的过度刺激。 5.可能出现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