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轻度或中度高血压的治疗。可以单独用药,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如噻嗪类利尿剂或β-受体阻滞剂联合使用。用于缓解良性前列腺增生(BPH)梗阻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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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特拉唑嗪。 |
本品主要成份为缬沙坦。化学名称:N-戊酰基-N-[[2'-(1H-四氮唑-5-基)[1,1'-联苯]-4-基]甲基]-L-缬氨酸分子式:C24H29N5O3 分子量:43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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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永信药品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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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990 |
国药准字H2003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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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轻度或中度高血压的治疗。可以单独用药,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如噻嗪类利尿剂或β-受体阻滞剂联合使用。用于缓解良性前列腺增生(BPH)梗阻症状。 |
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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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于高血压治疗:初始剂量:首次剂量为1mg,睡前服用。首次给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以避免发生严重的低血压反应。维持剂量:应缓慢增加剂量,直至达到满意的血压效果。通常,推荐剂量为1mg-5mg,一日1次,某些病人可能在每日20mg的剂量下才能达到满意疗效。剂量超过20mg未见效能增强,未对40mg以上剂量进行研究。如果在给药后24小时疗效下降,可考虑增加剂量或采用一日2次的给药方案。2、用于缓解良性前列腺增生症(BPH)梗阻症状:初始剂量:初始剂量为睡前服用1mg,且不应超过,以尽量减小首剂低血压事件的发生。首次给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以避免发生严重的低血压反应。维持剂量:剂量应逐渐递增至2mg、5mg、10mg,一日1次,直到获得满意的疗效。通常一次10mg,一日1次获满意疗效。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足够的数据表明剂量超过每日一次10mg会引起进一步的症状缓解。应当采用初始剂量开始治疗并在四周后进行疗效总结。每次调整剂量都可能发生暂时的不良反应。如果不良反应持续存在,应考虑减少给药剂量。 |
推荐剂量为80mg(1粒),每日一次,剂量与性别、年龄及种族无关。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建议每天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2周内出现抗高血压作用,4周后作用达最大。未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日剂量可增至160mg(2粒)或加用利尿剂。肾功能不全(严重肾衰见禁忌症)及非胆管源性,无淤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本药可与其他抗高血压制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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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已知对α1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敏感者禁用。 |
包括2316名患者的安慰剂对照试验,全面比较了本品和安慰剂的副作用。下表显示了10个安慰剂对照试验报告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患者服用缬沙坦10~320mg/日,直至12周。2316名患者中1281人、660人分别服用80mg、160mg。不良反应发生率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无关,因此,将各种剂量下发生的不良反应合计统计。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性别、年龄、种族无关。所有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均列于下表中(无论是否与所研究的药物有关)。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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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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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胎儿从妊娠中期开始出现肾灌注,后者依赖于RAAS系统的发育。孕妇应用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以导致胎儿伤害或死亡,故孕妇禁用缬沙坦。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尽早停药。所有在宫内与药物接触过的新生儿应密切观察,保证足够的尿量、防止高血钾、监测血压。必要时采用适当治疗措施清除药物。缬沙坦可以从兔的乳汁排出,目前尚无对哺乳期女性的研究,因此哺乳期妇女禁用缬沙坦。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相关研究。老年用药:尽管缬沙坦对老年人的全身性影响多于年轻人,但并无任何临床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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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轻度或中度高血压的治疗。可以单独用药,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如噻嗪类利尿剂或β-受体阻滞剂联合使用。用于缓解良性前列腺增生(BPH)梗阻症状。 |
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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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最常见的有:体虚无力、心悸、恶心、外周水肿、眩晕、嗜睡、鼻充血/鼻炎和视觉模糊/弱视。 2.此外下列不良反应尚有报道:背痛、头痛、心动过速、体位性低血压、晕厥、水肿、体重增加、肢端疼痛、性欲降低、抑郁、神经质、感觉异常、眩晕、呼吸困难、鼻窦炎,阳痿。 3.临床试验中报道的其他不良反应及在市场反馈报道中与本品使用关系不太明确的不良反应:胸痛、面部水肿、发烧、腹痛、颈痛、肩痛、血管舒张、心律失常、便秘、腹泻、口干、消化不良、胃肠气胀、呕吐、痛风、关节痛、关节炎、关节失常、肌痛、焦虑、失眠、支气管炎、鼻出血、流感症状、咽炎、鼻炎、感冒症状、搔痒、(皮)疹、咳嗽、出汗、视觉异常、结膜炎、耳鸣、尿频、尿道感染以及绝经后妇女早期尿失禁。 4.使用本品至少报道了两类过敏反应。 5.有报道使用本品出现血小板减少症和阴茎异常勃起,还报道有出现心房纤维性颤动;但尚未建立起其因果关系。 6.实验室检查:在临床对照试验中发现血球容积、血红蛋白、白血球、总蛋白及白蛋白有少量减少,但具有统计意义。这些实验室结果表明存在血浆稀释的可能。连续使用本品治疗24个月以上对于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水平无显著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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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改变推荐剂量。 2.加用噻嗪类利尿药或其他抗高血压药时应减少特拉唑嗪的用量,必要时重新调整剂量。特拉唑嗪与噻嗪类利尿药或其他抗高血压药合用时应注意防止发生低血压。 3.与其他α1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一样,建议特拉唑嗪不用于有排尿晕厥史的患者。 4.直立性低血压在良性前列腺增生患者的发生率较高血压患者高,其中老年患者较年轻患者容易发生。 5.如果用药中断数天,应当重新使用初始剂量方案进行治疗。 6.首次用药或停止用药、停药后重新给药会发生眩晕、轻度头痛或瞌睡;建议在给予初始剂量12小时内或剂量增加时应当避免从事驾驶或危险工作。 7.与其他α1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一样,特拉唑嗪也会引起眩晕。眩晕常发生在初始用药30到90分钟内,偶尔也会发生在剂量增加过快或加用另一种抗高血压药物时。如果发生眩晕,应当将患者放置横卧姿势,在必要时采用支持疗法。虽然在晕厥前偶尔会出现心动过速(心率每分钟120-160次),但通常认为晕厥与过度的直立性低血压有关。 8.当从卧位或坐位突然转向立位时可能会发生眩厥、轻度头痛甚至晕厥。出现这些症状时患者应躺下,然后在站立前稍坐片刻以防止症状再度发生。多数情况下,治疗初期后或连续用药阶段不会再发生该反应。 9.前列腺癌与良性前列腺增生有许多相同的症状,且两者常可能伴生,故使用本品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前应排除存在前列腺癌的可能性。 10.使用本品和其他相似的药物治疗均可能引起阴茎异常勃起,虽然该现象极少见,但医治不及时可导致永久性阳萎。 |
1.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 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应用本品治疗开始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应该在用药之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或将利尿剂减量。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平卧,必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恢复本品治疗。 2.肾动脉狭窄 12例因单侧肾动脉狭窄导致的继发性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服用本品4天,没有引起肾血流动力学、肌酐、尿素氮(BUN)明显变化。由于其他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BUN和肌酐升高,建议进行监测确保安全。 3.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4.肝功能不全 肝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5.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缬沙坦剂量不应超过80mg/日。 6.缬沙坦主要以原型从胆汁排泄,胆道梗阻患者排泄减少(见药代动力学),对这类患者使用缬沙坦应特别小心。 7.与其它抗高血压药一样,服药患者在驾驶、操纵机器时应小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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