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肿瘤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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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2.3.9-四氢-9-甲基-3-[(2-甲基-1H-咪唑-1-基)-甲基]-4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蕲蛇肉、全蝎、地龙 、僵蚕(炒)、穿山甲(制)、豹骨(制)、人工 麝香 、 水牛角浓缩粉、人工牛黄、龟甲(制)、朱砂、天麻、防风、羌活、白芷、川芎 、葛根、麻黄、肉桂、细辛、附子(制)、油松节、桑寄生、骨碎补(炒)、威灵仙(酒炒)、粉萆薢、当归、赤芍、片姜黄、血竭、三七、乳香(制)、没药(制)、人参 、 黄芪、白术(炒)、茯苓、甘草、天竺黄、制何首乌、熟地黄、玄参、黄连、大黄、化橘红、青皮(醋炒)、沉香、檀香、广藿香、母丁香、 冰片、乌药、豆蔻、草豆蔻、香附(醋制)、两头尖(醋制)、建曲、 红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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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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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65 |
国药准字Z11020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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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肿瘤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 |
祛风化痰,活血通络。用于风痰阻络所致的中风,症见半身不遂、口舌歪斜、手足麻木、疼痛拘挛、言语蹇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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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对于高度催吐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放射引起的呕吐: 口服,8mg/次,3次/日;首剂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恶心呕吐: 在麻醉诱导前10分钟静脉输注4-8mg,若有必要,可每隔8小时重复给药一次,疗程1-2天; 对已出现术后恶心呕吐者,可缓慢静脉注射4-8mg治疗; 预防和治疗椎管内吗啡止痛所致恶心呕吐:术毕注射4-8mg。 与地塞米松联用控制急性恶心、呕吐 化疗前40分钟静注地塞米松10mg 化疗前20分钟静注欧贝8mg 化疗后口服欧贝,4mg/次,2次/日,连用2天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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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胃肠道梗阻者、对欧贝过敏者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时,应停止哺乳。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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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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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预防和治疗肿瘤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 |
祛风化痰,活血通络。用于风痰阻络所致的中风,症见半身不遂、口舌歪斜、手足麻木、疼痛拘挛、言语蹇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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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有头痛﹑便秘,偶有皮疹,但均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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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应避免使用;3. 避免与酒精同服;4. 心脏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5.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1、本品处方中含朱砂,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运动员慎用。3、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