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肿瘤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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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2.3.9-四氢-9-甲基-3-[(2-甲基-1H-咪唑-1-基)-甲基]-4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辛夷、苍耳子(炒)、麻黄、白芷、薄荷、藁本、黄芩、连翘、野菊花、天花粉、地黄、丹参、茯苓、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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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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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65 |
国药准字Z2003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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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肿瘤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 |
疏风清热,宣肺通窍。用于急鼻渊(急性鼻窦炎)属外邪犯肺证,症见:前额或颧骨部压痛,鼻塞时作,流涕粘白或粘黄,或头痛,或发热,苔薄黄或白,脉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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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对于高度催吐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放射引起的呕吐: 口服,8mg/次,3次/日;首剂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恶心呕吐: 在麻醉诱导前10分钟静脉输注4-8mg,若有必要,可每隔8小时重复给药一次,疗程1-2天; 对已出现术后恶心呕吐者,可缓慢静脉注射4-8mg治疗; 预防和治疗椎管内吗啡止痛所致恶心呕吐:术毕注射4-8mg。 与地塞米松联用控制急性恶心、呕吐 化疗前40分钟静注地塞米松10mg 化疗前20分钟静注欧贝8mg 化疗后口服欧贝,4mg/次,2次/日,连用2天 |
开水冲服,一次15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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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胃肠道梗阻者、对欧贝过敏者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时,应停止哺乳。 |
偶见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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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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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预防和治疗肿瘤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 |
疏风清热,宣肺通窍。用于急鼻渊(急性鼻窦炎)属外邪犯肺证,症见:前额或颧骨部压痛,鼻塞时作,流涕粘白或粘黄,或头痛,或发热,苔薄黄或白,脉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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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少有头痛﹑便秘,偶有皮疹,但均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药理试验表明,本品对组胺和5-羟色胺所致的大鼠毛细血管通性增高、大鼠皮下棉球肉芽肿增生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可增加小鼠碳粒廓清能力,促进环磷酰胺所致免疫功能低下小鼠的血清溶血素生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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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应避免使用;3. 避免与酒精同服;4. 心脏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5.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脾虚腹胀者慎用;服药期间勿食辛、辣等食物。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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