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肿瘤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2.3.9-四氢-9-甲基-3-[(2-甲基-1H-咪唑-1-基)-甲基]-4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本品每片含叶酸0.4毫克,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乳糖。 |
|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65 |
国药准字H2004491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肿瘤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 |
1.预防胎儿先天性神经管畸形。2.妊娠期、哺乳期妇女预防用药。 |
|
| 用法用量 |
对于高度催吐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放射引起的呕吐: 口服,8mg/次,3次/日;首剂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恶心呕吐: 在麻醉诱导前10分钟静脉输注4-8mg,若有必要,可每隔8小时重复给药一次,疗程1-2天; 对已出现术后恶心呕吐者,可缓慢静脉注射4-8mg治疗; 预防和治疗椎管内吗啡止痛所致恶心呕吐:术毕注射4-8mg。 与地塞米松联用控制急性恶心、呕吐 化疗前40分钟静注地塞米松10mg 化疗前20分钟静注欧贝8mg 化疗后口服欧贝,4mg/次,2次/日,连用2天 |
1.预防胎儿先天性神经管畸形,口服,育龄妇女从计划怀孕时起至怀孕后三个月末,一次0.4mg,一日1次。2.妊娠期、哺乳期妇女预防用药,一次0.4毫克,一日一次。 |
|
| 副作用 |
胃肠道梗阻者、对欧贝过敏者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时,应停止哺乳。 |
不良反应较少,罕见过敏反应。长期用药可出现畏食、恶心、腹胀等胃肠道症状。大量服用叶酸时,可使尿液呈黄色。 |
|
| 禁忌 |
|
|
|
| 成分 |
用于预防和治疗肿瘤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 |
1.预防胎儿先天性神经管畸形。2.妊娠期、哺乳期妇女预防用药。 |
|
| 药理作用 |
少有头痛﹑便秘,偶有皮疹,但均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叶酸是一种水溶性B族维生素,为人体细胞生长和繁殖的必须物质,本品经二氢叶酸还原酶及维生素B12的作用,形成四氢叶酸,后者与多种一碳单位(包括CH3、CH2、CH0等)结合成四氢叶酸类辅酶,传递一碳单位,参与体内很多重要反应及核算和氨基酸的合成。 |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应避免使用;3. 避免与酒精同服;4. 心脏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5.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1.请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如需加量,请咨询医师。 2.服用本品期间,服用其他含有叶酸的复合维生素类药物或保健食品请咨询医师。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