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肿瘤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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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2.3.9-四氢-9-甲基-3-[(2-甲基-1H-咪唑-1-基)-甲基]-4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本品系从鸡蛋中提取制得,其主要成分为磷脂酰胆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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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酒泉大得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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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65 |
国药准字H62020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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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肿瘤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 |
用于脂肪肝、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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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对于高度催吐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放射引起的呕吐: 口服,8mg/次,3次/日;首剂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恶心呕吐: 在麻醉诱导前10分钟静脉输注4-8mg,若有必要,可每隔8小时重复给药一次,疗程1-2天; 对已出现术后恶心呕吐者,可缓慢静脉注射4-8mg治疗; 预防和治疗椎管内吗啡止痛所致恶心呕吐:术毕注射4-8mg。 与地塞米松联用控制急性恶心、呕吐 化疗前40分钟静注地塞米松10mg 化疗前20分钟静注欧贝8mg 化疗后口服欧贝,4mg/次,2次/日,连用2天 |
口服。成人:一次0.3-0.5g,一日3次,儿童递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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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胃肠道梗阻者、对欧贝过敏者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时,应停止哺乳。 |
尚未发现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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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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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预防和治疗肿瘤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 |
用于脂肪肝、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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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少有头痛﹑便秘,偶有皮疹,但均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本品参与肌体的脂肪代谢,降低胆固醇,兴奋胆碱神经元。磷脂酰胆碱是合成脂蛋白的原料,脂蛋白是脂肪的运转形式,可使肝内脂肪运到肝外,参与机体的脂肪代谢,对脂肪肝防治产生作用。磷脂酰胆碱还能降低血清蛋固醇、三酰甘油,使高密度脂蛋白升高,低密度脂强白降低,对动脉粥样硬化防治产生作用。同时,磷酸酰胆碱作为乙酸胆碱的前提体,可以提高脑内乙酰胆碱的生成,兴奋胆碱能神经元,对脑细胞功能恢复产生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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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应避免使用;3. 避免与酒精同服;4. 心脏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5.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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