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冠心病的长期治疗、预防血管痉挛型和混合型心绞痛,也适用于心肌梗死后的治疗及慢性心衰的长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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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单硝酸异山梨酯。其化学名称为:1,4:3,6-二脱水-D-山梨醇-5-单硝酸酯分子式:C6H8N2O8分子量:191.14 |
本品活性成份为匹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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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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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717 |
国药准字H2011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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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预防血管痉挛型和混合型心绞痛,也适用于心肌梗死后的治疗及慢性心衰的长期治疗。 |
高胆固醇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注意事项:1.使用本药之前应进行充分检查,确认患有高胆固醇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后再考虑使用本品。2.由于对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中纯合体没有使用经验,所以在资料上只有判定为不得不使用的情况,才考虑作为LDL-血液成分部分清除等非药物疗法的辅助治疗而考虑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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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40mg,用适量温水整片吞服(不可咀嚼)。对循环不稳定的患者,首次服药可能引起血管性虚脱症状,也可能产生硝酸盐性头痛。可在开始治疗时服用非长效制剂早晚各半片以明显减少上述症状。 |
通常,成人一日1次,晚饭后口服匹伐他汀钙1~2mg。按照年龄和治疗反应适当增减剂量,在LDL胆固醇降低不充分的情况下可以增量,每日最大给药量为4mg。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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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急性循环衰竭(休克,血管性虚脱);心源性休克(除采用适当措施保证舒张末期压足够高外);严重低血压(收缩压低于90mmHg);颅内压增高者;严重贫血患者;青光眼患者;硝酸盐治疗期间,不能使用西地那非;急性心肌梗塞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液动力学监护条件下的监护病室使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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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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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2.以下患者原则上禁止给药,但如有必要可慎重给药:肾功能相关的临床检查值异常的患者,只限于判断本药与贝特类药物在临床上不得不合并用药的情况(易引起横纹肌溶解症)。(参照【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止给药。[关于妊娠中给药安全性还未得到证实。动物实验(大鼠) 的围产期和哺乳期给药试验(1mg/kg以上) 中,雌性动物在分娩前后出现死亡。另外在兔的器官形成期给药试验(0.3mg/kg'以上) 中也发现雌性动物的死亡。给子大鼠大量的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时有出现胎儿骨骼畸形的报告。还有人类在妊娠3个月内服用了其他的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后出现了胎儿先天性畸形的报告]2.哺乳期的妇女禁止使用。[动物实验(大鼠)发相会向乳汁转移。]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得到证实(没有使用经验)。老年用药:一般的高龄患者都生理功能下降,如发现不良反应应则注意减量使用(有易出现横纹肌溶解症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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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预防血管痉挛型和混合型心绞痛,也适用于心肌梗死后的治疗及慢性心衰的长期治疗。 |
高胆固醇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注意事项:1.使用本药之前应进行充分检查,确认患有高胆固醇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后再考虑使用本品。2.由于对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中纯合体没有使用经验,所以在资料上只有判定为不得不使用的情况,才考虑作为LDL-血液成分部分清除等非药物疗法的辅助治疗而考虑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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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使用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疼(〉10%患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持续应用会逐渐减退。在首次用药或增加剂量时,常可见直立位低血压和/或轻度头疼。这些症状可能与头昏、嗜睡、反射性心动过速和乏力有关。罕见(〈1%患者)恶心、呕吐、潮红和皮肤过敏反应(如红斑),有时可能很严重。个别病例出现剥脱性皮炎。有使用有机硝酸盐出现严重低血压报道,包括恶心、呕吐、坐立不安、苍白、多汗。罕见虚脱现象(常伴有心动过缓和晕厥)。罕见严重低血压导致心绞痛症状加重现象。有几例硝酸盐诱导的括约肌松弛引起的心口灼热的报道。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因可使换气不良肺泡的血供增加(形成肺“旁路”)而导致一过性低氧血症。特别是在冠心病患者可导致心肌缺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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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下列患者的用药需医生特别监护:肥厚性阻塞性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急性心包填塞;低充盈压,如急性心肌梗塞,左室功能损伤(左室衰竭);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伴有颅内压升高的疾病;体位性循环调节障碍。2、本品不适用急性心绞痛发作。3、本品有耐药性,且与其他硝基化合物有交叉耐药现象。4、患有严重的大脑多发性硬化症者,使用本品应极度谨慎。5、持续使用本品的患者应被告知不能使用含西地那非的产品.使用本品进行治疗不应因使用含西地那非的产品中断,因为那样容易增加心绞痛发作的危险。6、本品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的反应速 |
1. 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 肌病或肌酸激酶升高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4. 与环孢素等药物合用时需注意相互作用;5.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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