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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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乙胺丁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代硫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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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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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0917 |
国药准字H31020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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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主要用于氰化物中毒,也可用于砷、汞、铅、铋、碘等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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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结核初治,按体重15mg/kg(3/50片/kg),每日一次顿服;或每次口服25~30mg/kg(1/10~3/25片/kg),最高2.5g(10片),每周3次;或50mg/kg(1/5片/kg),最高2.5g(10片),每周2次。结核复治,按体重25mg/kg(1/10片/kg),每日一次顿服,连续60天,继以按体重15mg/kg(3/50片/kg),每日一次顿服。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每日15~25mg/kg(3/50~1/10片/kg),一次顿服;2.小儿常用量:13岁以下不宜应用本品;13岁以上儿童用量与成人相同。 |
临用前,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成5%溶液后应用。常用量:肌内或静脉注射一次0.5-1g。0.32g(相当于0.5g的Na2S2O3?5H2O);0.64g(相当于1g的Na2S2O3.5H2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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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包括:头痛、眩晕、恶心、呕吐、腹泻、皮疹、视力模糊、光敏感等。 |
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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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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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主要用于氰化物中毒,也可用于砷、汞、铅、铋、碘等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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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发生率较多者为视力模糊、眼痛、红绿色盲或视力减退、视野缩小(视神经炎每日按体重剂量25mg/kg以上时易发生)。视力变化可为单侧或双侧;2.发生率较少者为畏寒、关节肿痛(尤其大趾、髁、膝关节)、病变关节表面皮肤发热拉紧感(急性痛风、高尿酸血症);3.发生率极少者为皮疹、发热、关节痛等过敏反应;或麻木,针刺感、烧灼痛或手足软弱无力(周围神经炎)。 |
本品所供给的硫,通过体内硫转移酶,将硫与体内游离的或已与高铁血红蛋白结合的CN_相结合,使变为毒性很小的硫氰酸盐,随尿排出而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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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副作用包括:头痛、眩晕、恶心、呕吐、腹泻、皮疹、视力模糊、光敏感等。 |
1静脉一次量容积较大,应注射一般的静注反应。 2本品与亚硝酸钠从不同解毒机制治疗氰化物中毒,应先后作静脉注射,不能混合后同时静注.本品继亚硝酸钠静注后,立即由原针头注射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