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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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颠茄流浸膏8mg。 |
人参、茯苓、白术(麸炒)、山药、薏苡仁(炒)、莲子、白扁豆(炒)、砂仁,桔梗、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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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恒利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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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253 |
国药准字Z11020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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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
健脾,益气。用于体倦乏力,食少便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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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第一天服3次,以后一日2次。1-5日为一个疗程,继续服用需遵医嘱。 |
口服,一次6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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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2.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新生儿及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6.青光眼.眼内压高患者禁用。 7.心动过速患者禁用。 8.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 9.幽门梗阻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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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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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
健脾,益气。用于体倦乏力,食少便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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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懈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难辨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10.口干,视力模糊,心率加快,皮肤潮红,眩晕等。严重者可有瞳孔散大、兴奋、烦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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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3.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胃与十二指肠溃疡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
1.泄泻兼有大便不通畅,肛门有下坠感者忌服。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 3.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5.高血压、心脏病、肾脏病、糖尿病严重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