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咳平喘,用于内素有里热,外又感受风寒所致的咳喘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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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桔梗、猪胆汁、甘草、苦杏仁霜、麻黄。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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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益民堂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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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3072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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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平喘,用于内素有里热,外又感受风寒所致的咳喘病。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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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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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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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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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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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止咳平喘,用于内素有里热,外又感受风寒所致的咳喘病。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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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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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内热外寒所致的咳喘,其表现为咳呛阵作,咳痰色黄或白,粘浊稠厚,咯吐不利,汗出,面赤,口渴喜饮,不恶寒。 3.咳喘急性发作,伴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者,或是喘息加重,表现为端坐呼吸者,或是哮病持续状态等均应去医院诊治。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是喘促气急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