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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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甲硝唑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 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 分子式:(C14H20NNaO11)n 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50万~120万 辅料:氯化钠、氨基己酸、依地酸二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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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益民堂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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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3994 |
国药准字H2018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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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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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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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甲硝唑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 3.孕妇禁用。 4.饮酒者禁用。 |
对本品中任一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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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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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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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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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 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险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本品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瘙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正在使用其他药品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