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混悬液对比注射用胸腺肽

1图 布洛芬混悬液

布洛芬混悬液

OTC甲类 医保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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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混悬液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布洛芬混悬液 布洛芬混悬液 注射用胸腺肽 注射用胸腺肽
类型

OTC甲类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30ml*4瓶

玻璃管制注射剂瓶,5mg,支

剂型

口服混悬剂

注射剂(冻干)

主要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20毫克,辅料为甘油、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枸橼酸、桔子香精、蔗糖、甘露醇、羟丙甲纤维素、纯化水、防腐剂(苯甲酸钠)、色素(胭脂红)。

本品主要成份为胸腺α1及其他小分子多肽。辅料为:右旋糖酐40。

性状

本品为红色混浊液,具有水果香气,味甜。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冻干品。

生产企业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70354

国药准字H20003045

作用与功效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合用并用。|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征等。|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征等。|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癣、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次数1-3 10-15 4 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4-6 16-21 57-9 22-27 810-12 28-32 10

1.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0~2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2ml灭菌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2.静脉滴注。|(1)一次20~8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2)常用肌内注射,剂量视儿童年龄﹑体重和病情而定。|(3)如对胸腺发育不全症患儿,每天1mg/kg,症状改善后,改维持量为每周1mg/kg,可长期应用作替代性治疗。|(4)治疗8个月至12岁小儿反复呼吸道感染,隔日1次,每次5mg,1个月后改为1周2次,每次5mg。|(5)治疗期间如遇发热﹑呼吸道感染,在抗细菌抗病毒治疗的同时疗程继续,3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1.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三岁以下儿童应慎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尚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2.本品溶解后,如出现浑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止使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运动员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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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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