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治唇癌、舌癌、齿龈癌、鼻咽癌等头颈部鳞癌。亦可用于治疗皮肤癌、乳腺癌、宫颈癌、食管癌、阴茎癌、外阴癌、恶性淋巴癌和坏死性肉芽肿等。对肝癌也有一定疗效。对翼状胬肉有显著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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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平阳霉素。 其化学名:为N‘-[3-[(4-氨基丁基)氨基]丙基]博莱霉素酰胺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57H89N19O21S2·nHCl 辅料:无 |
本品主要成份为黄体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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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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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357 |
国药准字H20041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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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主治唇癌、舌癌、齿龈癌、鼻咽癌等头颈部鳞癌。亦可用于治疗皮肤癌、乳腺癌、宫颈癌、食管癌、阴茎癌、外阴癌、恶性淋巴癌和坏死性肉芽肿等。对肝癌也有一定疗效。对翼状胬肉有显著疗效。 |
先兆流产和习惯性流产、经前期紧张综合症、无排卵型功血和无排卵型闭经、与雌激素联合使用治疗更年期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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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静脉内注射:用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溶液等适合静脉用之注射液5~20ml溶解本品4~15mg(效价)/ml的浓度注射。 2.肌内注射:用生理盐水5ml以下溶解本品4~15mg(效价)/ml的浓度注射。 3.动脉内注射:用3~25ml添加抗凝血剂(如肝素)的生理盐水溶解本品4~8mg(效价)作一次动脉内注射或持续动脉内注射。 4.成人每次剂量为8mg(效价),通常每周给药2~3次。根据患者情况可增加或减少至每日一次到每周一次。显示疗效的剂量一般为80~160mg(效价)。一个疗程的总剂量为240mg(效价)。 5.肿瘤消失后,应适当加给药,如每周一次8mg(效价)静注10次左右。 6.治疗血管瘤及淋巴管瘤:平阳霉素瘤体内注射治疗淋巴管瘤:每次4~8mg,溶入注射用水2ml~4ml,有囊者尽可能抽尽囊内液后注药,间歇期至少1个月,5次为1个疗程。3个月以下新生儿暂不使用或减量使用。治疗血管瘤:每次注射平阳霉素4~8mg,用生理盐水或利多卡因注射液3ml~5ml稀释。注入瘤体内,注射1次未愈者,间歇7~10天重复注射,药物总量一般不超过70mg(效价)。 7.治疗鼻息肉:取平阳霉素1支(含8mg)用生理盐水4ml溶解,用细长针头行息肉内注射,每次息肉注射2ml~4ml,即一次注射1~2个息肉。观察15~30分钟有无过敏反应,每周1次,五次为1个疗程,一般1~2个疗程。 |
与雌激素(如结合雌激素、倍美力)联合使用:倍美力片,口服,1.25mg,每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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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博莱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2.对有肺、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慎用。 |
突破性出血,阴道点状出血,体重增加或减少,宫颈鳞柱交界改变,宫颈分泌物性状改变,乳房肿胀,恶心,头晕,头痛,倦怠感,发热,失眠,过敏伴或不伴搔痒的皮疹,黑斑病,黄褐斑,阻塞性黄疽,肝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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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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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未发现对胎儿不良影响,但孕妇只有在医生同意下才可使用本品。黄体酮微量会分泌到母乳,到目前还未发现对婴儿的不良影响,但哺乳期妇女只有在医生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使用本品。 儿童用药:尚缺乏资料。 老年用药:尚缺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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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主治唇癌、舌癌、齿龈癌、鼻咽癌等头颈部鳞癌。亦可用于治疗皮肤癌、乳腺癌、宫颈癌、食管癌、阴茎癌、外阴癌、恶性淋巴癌和坏死性肉芽肿等。对肝癌也有一定疗效。对翼状胬肉有显著疗效。 |
先兆流产和习惯性流产、经前期紧张综合症、无排卵型功血和无排卵型闭经、与雌激素联合使用治疗更年期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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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平阳霉素的不良反应主要有发热、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皮肤反应(色素沉着、角化增厚、皮炎、皮疹等)、脱发,肢端麻痹和口腔炎症等,肺部症状(肺炎样病变或肺纤维化)出现率低于博莱霉素。 |
黄体酮是卵巢、胎盘和肾上腺分泌的一种类固醇激素。在充足雌激素存在时,黄体酮能使子宫内膜由增殖期改变为分泌期,为孕卵着床提供有利条件,在受精卵着床后,胎盘形成,可减少妊娠子宫的兴奋性,保持妊娠状态;可促进乳房发育,为哺乳做准备。本品可通过对下丘脑的负反馈,抑制垂体前叶促黄体生成激素的释放,使卵泡不能发育成熟,抑制卵巢的排卵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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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发热,给药后如患者出现发热现象,可给予退热药。对出现高热的病人,在以后的治疗中应减少剂量,缩短给药时间,并在给药前后给予解热药或抗过敏剂。 2.病人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给药,停药后症状可自然消失。 3.病人如出现咳嗽、咳痰、呼吸困难等肺炎样症状,同时胸部X-光片出现异常,应停止给药,并给予甾体激素和适当的抗生素。 4.偶尔出现休克样症状(血压低下,发冷发热、喘鸣、意识模糊等),应立即停止给药,对症处理。 5.局部用药的用法用量供临床医师参考。 6.需按医师处方,指示用药。 |
1、肾病、心脏病水肿、高血压的患者慎用。 2、一旦出现血栓性疾病(如血栓性静脉炎、脑血管病、肺栓塞、视网膜血栓形成)的临床表现,应立即停药。 3、出现突发性部分视力丧失或突发性失明,复视或偏头痛,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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