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舒筋活血,散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疼痛,闪腰岔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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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红花、当归、血竭、三七、骨碎补(炒)、续断、乳香(制)、没药(制)、儿茶、大黄、冰片、土鳖虫。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组成成份为17种或18种氨基酸,其中含有8种人体必需氨基酸(色氨酸、赖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苏氨酸、蛋氨酸、苯丙氨酸、缬氨酸)、多肽、糖和铁、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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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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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945 |
国药准字H45021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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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筋活血,散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疼痛,闪腰岔气。 |
用于低蛋白血症以及各种疾病所致的营养不良、全身衰竭。亦可用于烧伤、骨折及术后伤口愈合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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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用温开水或黄酒送服,一次3克,一日2次。外用,以黄酒或醋调敷患处。 |
口服。一般病人:一次10-30ml。重症病人及手术前后的病人:一次30-60ml。一日3次,加等量温开水稀释后服用。进腹困难的病人:一次50-100ml,加等量温开水稀释后管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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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大剂量服用时可出现轻度肿胀,畏食等,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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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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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舒筋活血,散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疼痛,闪腰岔气。 |
用于低蛋白血症以及各种疾病所致的营养不良、全身衰竭。亦可用于烧伤、骨折及术后伤口愈合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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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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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外用时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伤处不宜敷。 3.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应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禁与磺胺类药物配伍。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本品贮存期有少量陈定析出,松散、不结块,属正常现象。 4.瓶盖启封后,药液应当天服完。 5.服药后如有胃肠不适,请停用,待恢复后可继续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