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止泻。用于湿热泄泻。症见泄泻急迫或泻而不爽、肛门灼热感、腹痛、小便短赤,以及急性肠炎见于以上症候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苦参、黄连、白芍等。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
| 生产企业 |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635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止泻。用于湿热泄泻。症见泄泻急迫或泻而不爽、肛门灼热感、腹痛、小便短赤,以及急性肠炎见于以上症候者。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次,每次4片,3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
| 副作用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 成分 |
清热燥湿止泻。用于湿热泄泻。症见泄泻急迫或泻而不爽、肛门灼热感、腹痛、小便短赤,以及急性肠炎见于以上症候者。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
| 药理作用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禁食生硬、油腻、难消化食物。2.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3.脾胃虚寒腹泻者不适用。4.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5.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