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米非司酮片与前列腺素药物序贯合并使用,可用于终止停经49天内的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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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米非司酮。 |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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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华联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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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203 |
国药准字H1202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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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米非司酮片与前列腺素药物序贯合并使用,可用于终止停经49天内的妊娠。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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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停经≤49天之健康早孕妇女、空腹或进食2小时后,首次口服2片米非司酮片(25mg/片)、每隔12小时加服1片米非司酮片、每次服药后禁食2小时,第3天清晨服完最后1片米非司酮片后、隔1小时、在医院,一次空腹口服米索前列醇片0.6mg(3片)或于阴道后穹窿放置卡前列甲酯栓1枚(1mg)。卧床休息2小时、门诊观察6小时。注意用药后出血情况和有无妊娠产物排出和副反应。 |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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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 2、心肝肾疾病患者及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者; 3、有使用前列腺素类药物禁忌者如青光眼,哮喘及对前列腺类药物过敏等; 4、带宫内节育器妊娠和怀疑宫外孕者,年龄超过35岁的吸烟妇女。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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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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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胚胎的毒性效应,但除非确有必要方可用于孕妇。不清楚ISDN是否经乳汁排泌,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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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米非司酮片与前列腺素药物序贯合并使用,可用于终止停经49天内的妊娠。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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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部分早孕妇女服药后,有轻度恶心、呕吐、眩晕、乏力和下腹痛,肛门坠胀感和子宫出血。 2.个别妇女可出现皮疹。 3.使用前列腺素后可有腹痛,部分对象可发生呕吐、腹泻。少数有潮红和发麻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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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确认为早孕者,停经天数不应超过49天,孕期越短,效果越好。 2.米非司酮片必须在具有急诊、刮宫手术和输液、输血条件下使用。本药不得在药房自行出售。 3.服药前必须向服药者详细告知治疗效果,及可能出现的副反应。治疗或随诊过程中,如出现大量出血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 4.服药后,一般会较早出现少量阴道出血,部分妇女流产后出血时间较长。少数早孕妇女服用米非司酮片后,即可自然流产。约80%的孕妇在使用前列腺素类药物后,6小时内排出绒毛胎囊,约10%孕妇在服药后一周内排出妊娠物。 5.服药后8~15天应去原治疗单位复诊,以确定流产效果。必要时作B型超声波检查或血HCG测定,如确诊为流产不全或继续妊娠,应及时处理。6.使用本品终止早孕失败者,必须进行人工流产终止妊娠。 |
1. 低血压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西地那非同服;4.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