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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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氨溴索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氢溴酸右美沙芬6毫克。辅料为:吐温-80、丙二醇、黄原胶、聚磺苯乙烯钠、乙基纤维素、纯化水、蔗糖、羟苯乙酯、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香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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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森科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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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04 |
国药准字H2002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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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 |
本品用于伴有干咳的感冒、咽喉炎以及其他上呼吸道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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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口服30mg,一日3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90mg),然后一次口服30mg,一日2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60mg).在饭后服用 |
口服。服用以前充分振摇。 成人和12周岁以上儿童,常用量每日2次,每次10毫升。 6~12岁儿童,常用量每日2次,每次5毫升。 2~6岁儿童,常用量每日2次,每次2.5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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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该颗粒的活性成分:盐酸氨溴索或任何其它组分过敏者禁用。存在下列情况者必须在特定的条件和特殊的监护下使用本品,并且向医生咨询。即使以前曾采取过上述措施也应继续如此。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者,服用本品要特别谨慎(如两次服用的间隔时间拉长或小剂量服用)。在某些少见的伴有过多分泌物的支气管疾病(如纤毛无力综合症)的患者,口服本品须注意,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因有可能引起分泌物堵塞支气管。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的患者,必须在看过专家后才能服用(见注意事项)。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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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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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 |
本品用于伴有干咳的感冒、咽喉炎以及其他上呼吸道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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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在少数病例中可出现下列不良反应: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和胃痛),皮肤和粘膜过敏反应(如肿胀,皮疹,红斑,瘙痒),呼吸困难,面部肿胀,发热伴寒战。少见患者服用本品后感到口腔和气道干燥,唾液分泌增加,鼻分泌物增加,便秘和排尿困难。在一些偶发的病例中,曾出现强烈的高敏反应,伴有严重的循环障碍(过敏性休克)。在这种情况下,紧急的医疗救助是必须的。曾有一例报道出现过敏性皮肤炎症(接触性皮炎)。如果在用药过程中发现上述未提及的不良反应或使用者对药物的作用不了解,请向您的医生或药剂师咨询。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就不应再服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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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本品含糖,糖尿病患者服用时请注意。因为存在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的可能性,新生儿和少年儿童必须在咨询有关医生后才能服用该药。对于有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的青年和成年人也有健康危害,这些人也必须与有关医生咨询后才能服用该药。在道路交通、机器操作或高风险工作时服药,不需要采取特殊的预防措施。如果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应该增加两次服药的时间间隔或减少给药剂量 |
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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