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柔肝和胃,散瘀,缓急止痛。肝胃不和、瘀血阻络所致的胃脘疼痛、连及两胁、嗳气、泛酸;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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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芍、白及、三七、甘草、茯苓、延胡索、海螵蛸、颠茄浸膏。 |
党参、茯苓、白术(麸炒)、白芍、丹参、赤芍、白及、大黄、木香、川楝子、乌梅、青黛。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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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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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915 |
国药准字Z1502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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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柔肝和胃,散瘀,缓急止痛。肝胃不和、瘀血阻络所致的胃脘疼痛、连及两胁、嗳气、泛酸;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健脾和胃,理气活血。用于脾胃不和所致的上腹疼痛,痞满纳差以及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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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饭前开水冲服,一次2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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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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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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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柔肝和胃,散瘀,缓急止痛。肝胃不和、瘀血阻络所致的胃脘疼痛、连及两胁、嗳气、泛酸;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健脾和胃,理气活血。用于脾胃不和所致的上腹疼痛,痞满纳差以及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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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保持情绪稳定,避免过度劳累;4.如出现胃痛持续不缓解,应及时就医;5.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小儿、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对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