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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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
党参、白术、茯苓、葛根、木香、广藿香、甘草。辅料为蔗糖、山梨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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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东莞市亚洲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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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513 |
国药准字Z45020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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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消化不良、腹痛腹胀、呕吐泄泻、食欲不振、脾虚腹泻、湿热泻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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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毫升;三—四岁一次7.5毫升,五—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10岁以上儿童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0岁以下儿童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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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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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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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消化不良、腹痛腹胀、呕吐泄泻、食欲不振、脾虚腹泻、湿热泻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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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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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幼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呕吐腹泻后舌红口渴,小便短赤者慎用。4.腹痛泄泻严重或有脱水表现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5.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