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健脾消食,和胃导滞。适用于小儿厌食症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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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枳实(炒)白术(炒)山楂(炒)芒硝莱菔子砂仁肉桂冰片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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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惠州大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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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634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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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消食,和胃导滞。适用于小儿厌食症的辅助治疗。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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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脐上,一次1片,一日1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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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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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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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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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健脾消食,和胃导滞。适用于小儿厌食症的辅助治疗。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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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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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脐部皮肤有炎症或破溃者禁用。2.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3.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感冒时不宜使用。5.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