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2型糖尿病,适用于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治疗效果不佳及使用盐酸吡格列酮和盐酸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病人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盐酸吡格列酮和盐酸二甲双胍。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本脲。其化学名称为:N-[2-[4-[[[(环己氨基)羰基]氨基]磺酰基]苯基]乙基]-2-甲氧基-5-氯苯甲酰胺。 分子式:C23H28ClN3O5S 分子量:494.01 |
|
生产企业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扬州市星斗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80 |
国药准字H3202103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2型糖尿病,适用于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治疗效果不佳及使用盐酸吡格列酮和盐酸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病人 |
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
|
用法用量 |
常用起始剂量为1片/次,1日1-2次,根据治疗反应再逐渐增加剂量。最高推荐剂量盐酸吡格列酮的最高推荐剂量为45mg/日,盐酸二甲双胍的最高推荐剂量为2000mg/日。 |
口服开始2.5mg(1片),早餐前或早餐及午餐前各一次,轻症者1.25mg(半片),一日三次,三餐前服,7日后递增每日2.5mg(1片)。一般用量为每日5~10mg(2~4片),最大用量每日不超过15mg(6片)。 |
|
副作用 |
1.NYHA心衰III-IV级、肾衰或肾功能障碍(如血清肌酐1.4-1.5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伴或不伴昏迷、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应用胰岛素治疗)的患者禁用; 2.接受静脉注射碘化造影剂及放疗患者禁用。 |
下列情况应禁用: 1Ⅰ型糖尿病人; 2Ⅱ型糖尿病人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3肝、肾功能不全者; 4对磺胺药过敏者;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不宜服用,动物试验和临床观察证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物可造成死胎和胎儿畸形。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病人及有肾功能不全者对本类药的代谢和排泄能力下降,本品降血糖作用相对较强,不宜用本品,可用其他作用时间较短的磺酰脲类降糖药。 |
|
成分 |
2型糖尿病,适用于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治疗效果不佳及使用盐酸吡格列酮和盐酸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病人 |
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
|
药理作用 |
本品副作用主要来自吡格列酮和二甲双胍的副作用,可发生轻度或中度水肿、腹泻等症状。 |
本品为降血糖药。 1刺激胰腺胰岛?细胞分泌胰岛素,先决条件是胰岛??细胞还有一定的合成和分泌胰岛素的功能; 2)通过增加门静脉胰岛素水平或对肝脏直接作用,抑制肝糖原分解和糖原异生作用,使肝生成和输出葡萄糖减少; 3也可能增加胰外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和糖的利用(可能主要通过受体后作用),因此,总的作用是降低空腹血糖和餐后血糖。 |
|
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应严密监测乳酸性酸中毒、心衰、低血糖的征象,以及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和眼科检查; 2.不宜用于肝病患者; 3.有心衰风险的患者慎用; 4.推荐绝经前妇女应当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5.出现心血管虚脱(休克)、急性心衰或心梗、其它缺氧引起的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6.用药期间应避免过量饮酒。妊娠期间及母乳喂养的妇女、儿童不应使用。 |
1少数病人有胃肠道不适、发热、皮肤过敏及低血糖症状,应减量或停药。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3严重代偿失调性酸中毒、糖尿病性昏迷、肾功能不全、糖尿病酮症以及青年、儿童病人和妊娠者不宜应用。 4此药有轻度利尿作用。 5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合并急性并发症、妊娠及肝肾功能不良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