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2型糖尿病,适用于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治疗效果不佳及使用盐酸吡格列酮和盐酸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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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盐酸吡格列酮和盐酸二甲双胍。 |
(±)5–[[4–[2–(5–乙基–2–吡啶基)乙氧基]苯基]甲基]–2,4–噻唑烷二酮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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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绿叶宝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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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80 |
国药准字H20050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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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2型糖尿病,适用于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治疗效果不佳及使用盐酸吡格列酮和盐酸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病人 |
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NIDDM)。盐酸吡格列酮可单独使用,当饮食控制、体育锻炼和单药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糖时,它也可与磺脲、二甲双胍类或胰岛素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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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常用起始剂量为1片/次,1日1-2次,根据治疗反应再逐渐增加剂量。最高推荐剂量盐酸吡格列酮的最高推荐剂量为45mg/日,盐酸二甲双胍的最高推荐剂量为2000mg/日。 |
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NIDDM)。 盐酸吡格列酮可单独使用,当饮食控制、体育锻炼和单药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糖时,它也可与磺脲、二甲双胍类或胰岛素合用。口服,每日一次,服药与进食无关。糖尿病治疗应个体化。 单药治疗:单用饮食控制和体育锻炼不足以控制血糖时,可进行盐酸吡格列酮单药治疗,初始剂量可为每日一次,一次1粒(15mg)或2粒(30mg)。如对初始剂量反应不佳,可加量,直至每日一次,一次3粒(45mg)。 联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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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NYHA心衰III-IV级、肾衰或肾功能障碍(如血清肌酐1.4-1.5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伴或不伴昏迷、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应用胰岛素治疗)的患者禁用; 2.接受静脉注射碘化造影剂及放疗患者禁用。 |
盐酸吡格列酮禁用于对本品以及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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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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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2型糖尿病,适用于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治疗效果不佳及使用盐酸吡格列酮和盐酸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病人 |
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NIDDM)。盐酸吡格列酮可单独使用,当饮食控制、体育锻炼和单药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糖时,它也可与磺脲、二甲双胍类或胰岛素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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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副作用主要来自吡格列酮和二甲双胍的副作用,可发生轻度或中度水肿、腹泻等症状。 |
本品属噻唑烷二酮类口服抗糖尿病药,为高选择性过氧化物酶体增殖激活受体γ(PPARγ)的激动剂,通过提高外周和肝脏的胰岛素敏感性而控制血糖水平。其主要作用机理为激活脂肪、骨骼肌和肝脏等胰岛素所作用组织的PPARγ核受体,从而调节胰岛素应答基因的转录,控制血糖的生成、转运和利用。毒理研究重复给药毒性:小鼠(100mg/kg)、大鼠(≥4mg/kg)和犬(3mg/kg)经口重复给予本品(按体表面积折算,分别相当于临床推荐最大剂量的11、1和2倍),均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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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应严密监测乳酸性酸中毒、心衰、低血糖的征象,以及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和眼科检查; 2.不宜用于肝病患者; 3.有心衰风险的患者慎用; 4.推荐绝经前妇女应当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5.出现心血管虚脱(休克)、急性心衰或心梗、其它缺氧引起的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6.用药期间应避免过量饮酒。妊娠期间及母乳喂养的妇女、儿童不应使用。 |
鉴于盐酸吡格列酮仅在胰岛素存在的条件下才可发挥作用,故本品不宜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者。本品与胰岛素或其它口服降糖药合用时,患者有发生低血糖的危险,必要时可减少合用药物的剂量。排卵:本品同其他噻唑烷二酮类药物一样,可使伴有胰岛素抵抗的绝经前期或无排卵型妇女恢复排卵。随着胰岛素敏感性的改善,女性患者如不注意避孕,则有妊娠的可能。虽然临床前研究发现本品可致激素水平失调(见致癌性、致突变性和对生育能力影响章节),但此改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