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索拉唑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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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兰索拉唑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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痢泻灵片(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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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5mg*14粒 |
0.4g*24片 |
|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其化学名称为:(±)-2[[[3-甲基-4-(2,2,2-三氟乙氧基)-2-吡啶基]甲基]亚硫酰基]苯并咪唑。 |
拳参、穿心莲、苦参。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570 |
国药准字Z22023149 |
| 作用与功效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道炎、Zollinger-Ellison症候群、吻合口部溃疡。 |
清热解毒口服类药品。清热解毒,止痢,止泻。用于湿热痢疾、热泻。 |
| 用法用量 | 1.十二指肠溃疡,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15mg~30mg,连续服用4~6周;2.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症候群)、吻合口部溃疡,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30mg,连续服用6~8周。3.但用做维持治疗、高龄者、有肝功能障碍、肾功能低下的患者,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15mg。 |
口服,一次6~8片,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2.肝脏:偶有GOT、GPT、ALP、LDH、γ-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就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 3.血液: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4.消化系: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5.精神神经系: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6.其他: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已确认兰索拉唑在大白鼠胎仔的血浆浓度比在母鼠中高。又在兔子(经口给药30mg/kg)的实验发现胎仔死亡率增加,故对孕妇或有可能怀孕的妇女,需事先判断治疗上的益处超过危险性时,方可用药。2.曾有报告指出,在动物实验中药品会转移到乳汁中。所以本药品不适合用于正在哺乳中的妇女。如不得已需服药时,应避免哺乳。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对小儿的安全性尚未被确立(由于在小儿的临床经验极少)。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对老年患者的用药,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他生理机能均会降低,故用药期间请注意观察。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在治疗过程中,应充分观察,按其症状使用治疗上所需最小剂量。2.下列患者慎重用药(1)曾发生药物过敏症的患者(2)肝机能障碍的患者(3)对老年患者的用药,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他生理机能均会降低,故用药期间请注意观察。3.对孕妇及哺乳妇女的用药(1)已确认兰索拉唑在大白鼠胎仔的血浆浓度比在母鼠中高。又在兔子(经口给药30mg/kg)的实验发现胎仔死亡率增加,故对孕妇或有可能怀孕的妇女,需事先判断治疗上的益处超过危险性时,方可用药。(2)曾有报告指出,在动物实验中药品会转移到乳汁中。所以本药品不适合用于正在哺乳中的妇女。如不得已需服药时,应避免哺乳。4.对小儿的用药:对小儿的安全性尚未被确立(由于在小儿的临床经验极少)。5.药物相互作用:会延迟安定(diazepam)及苯妥英钠(phenytoin Sodium)的代谢与排泄,资料已被发表于类似药物奥美拉唑的报告中。6.其他:对大白鼠经口给药52周的实验,50mg/kg/日组(约为临床用量的100倍),发现1例有良性精巢间细胞瘤。于大白鼠经口给药24个月的实验,15mg及50mg/kg/日组中,精巢间细胞瘤发生率会增加,在50mg/kg/日组中发现1例雌大白鼠有胃部类癌(carcinoid)出现。因本药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须先排除胃癌,方可给药。 |
久痢虚寒者慎用;脾虚寒泻者忌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会延迟安定(diazepam)及苯妥英钠(phenytoin)的代谢与排泄,资料已被发表于类似药物奥美拉唑的报告中。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