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灵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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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感冒灵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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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开灵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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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非处方药 |
OTC甲类 |
| 品牌 | ||
| 规格 | 10ml*10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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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合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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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 咖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滑石粉。 |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 |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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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939 |
国药准字Z13020487 |
| 作用与功效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本品用于外感风热﹑火毒内盛所致发热﹑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口服。1. 一次20~30ml,一日2次2. 儿童酌减。 |
| 不良反应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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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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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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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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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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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