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地奈德吸入气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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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布地奈德吸入气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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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开灵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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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 品牌 | ||
| 规格 | 10ml*10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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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合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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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布地奈德。 |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 |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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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987 |
国药准字Z13020487 |
| 作用与功效 | 支气管哮喘。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本品用于外感风热﹑火毒内盛所致发热﹑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吸入给药。布地奈德气雾剂的剂量应个体化。成人:200~1600g/天,分成2~4次使用。2~7岁儿童:200~400g/天,分成2~4次使用。7岁以上的儿童:200~800g/天,分成2~4次使用。(详见说明书)。 |
口服。1. 一次20~30ml,一日2次2. 儿童酌减。 |
| 不良反应 | 主要表现为轻度喉部刺激、咳嗽、声嘶。咽部念珠菌感染已有报道。在极少数病例曾有皮疹的报道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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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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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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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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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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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肺结核、气道真菌和霉菌类感染者应慎用。 2.在由布地奈德气雾剂替代口服激素的这一转化过程中,病人会重新表现出一些早期症状,如:鼻炎、湿疹和肌肉、关节痛,暂时增加这些病例口服激素的剂量有时是必要的。 3.极少数病例,如果出现下述症状,如疲劳、头痛、恶心、呕吐时,应该预计到是全身性激素缺乏的表现。 4.为减少咽喉部鹅口疮,病人在用药后应漱口。 5.运动员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 药物相互作用 | 在临床研究中,同时给予布地奈德和治疗哮喘的其它常用药物,未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细胞色素P450 3A的强效抑制剂-酮康唑,可增加布地奈德的血药浓度,应注意临床监测。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