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氨溴索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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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盐酸氨溴索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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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开灵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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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 品牌 | ||
| 规格 | 30mg*12粒*2板 |
10ml*10支 |
| 剂型 | 胶囊剂 |
合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 |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598 |
国药准字Z13020487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本品用于外感风热﹑火毒内盛所致发热﹑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次1粒,每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 |
口服。1. 一次20~30ml,一日2次2. 儿童酌减。 |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少数患者出现胃肠道不适,偶见胃痛或腹泻。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妊娠初期的头3个月内慎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儿童用药 | 12岁以下儿童遵医嘱。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 老人用药 | 没有特殊注意事项,请按成人用法用量。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粘痰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粘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还可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避免与强力镇咳药同时使用。2.服用本品时,不宜同服阿托品类药物。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 药物相互作用 | 本品可增加阿莫西林及阿莫西林/克拉维酸等药物在肺部的分布浓度,故本品同上述任何一个药物联合用于治疗肺部感染时,均可提高其抗菌疗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