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龙咳喘宁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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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桂龙咳喘宁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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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开灵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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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OTC甲类 |
OTC甲类 |
| 品牌 | 桂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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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5g*12粒*4板 |
10ml*10支 |
| 剂型 | 胶囊剂 |
合剂 |
| 主要成分 | 桂枝、龙骨、白芍、牡蛎、黄连、法半夏、瓜蒌皮、苦杏仁(炒)、大枣、生姜、炙甘草。 |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色粉末;气芳香,味微苦而甜。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135 |
国药准字Z13020487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化痰,降气平喘。用于外感风寒、痰湿阻肺引起的咳嗽、气喘、痰涎壅盛;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本品用于外感风热﹑火毒内盛所致发热﹑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口服。1. 一次20~30ml,一日2次2. 儿童酌减。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服药期间忌烟、酒、猪肉及生冷食物。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烟、酒、猪肉及生冷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