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黄连颗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双黄连颗粒
|
清开灵口服液
|
|---|---|---|
| 类型 | OTC甲类 |
OTC甲类 |
| 品牌 | 弘泰 |
|
| 规格 | 5g*10袋 |
10ml*10支 |
| 剂型 | 颗粒剂 |
合剂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糊精、β-环糊精。 |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微,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790 |
国药准字Z13020487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疏风解表,清热解毒。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本品用于外感风热﹑火毒内盛所致发热﹑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或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1.6个月以下,一次1.0-1.5克;2.6个月至一岁,一次1.5-2.0克;3.一岁至三岁,一次2.0-2.5克;4.三岁以上儿童酌量或遵医嘱。 |
口服。1. 一次20~30ml,一日2次2. 儿童酌减。 |
| 不良反应 | 1.静脉滴注偶见轻微血管疼痛,减慢滴速后可消失。2.偶见皮疹须停药,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1.用金银花、黄芩、连翘等的提取物配置而成的口服液。2.有抗菌、抗病毒作用。 |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