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润肺杀虫。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用于浸润型肺结核病属痰热兼阴虚症。症见:发热,或咯血,咳嗽,或痰中带血,乏力,纳差,颧红,盗汗等。有加快病灶吸收和症状缓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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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苦荬菜、黄芩、北沙参、瓜蒌、太子参、百部、枇杷叶、川贝母、白及。 |
黄连、栀子(姜制)、连翘、荆芥穗、白芷、菊花、薄荷、川芎、石膏、黄芩、黄柏(酒炒)、酒大黄等17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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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芜湖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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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33021 |
国药准字Z51022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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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润肺杀虫。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用于浸润型肺结核病属痰热兼阴虚症。症见:发热,或咯血,咳嗽,或痰中带血,乏力,纳差,颧红,盗汗等。有加快病灶吸收和症状缓解的作用。 |
散风清热,泻火止痛。用于风热上攻、肺胃热盛所致的头晕目眩、牙齿疼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痛耳鸣、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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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结核病新患者6个月为一疗程;病情复发者8个月为一疗程 |
口服,每10丸重0.3克:一次3克;每10丸重0.6克:一次8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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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用该药品可能导致腹泻、恶心、胃痛等胃肠道不适,部分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长期使用可能影响肝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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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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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化痰,润肺杀虫。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用于浸润型肺结核病属痰热兼阴虚症。症见:发热,或咯血,咳嗽,或痰中带血,乏力,纳差,颧红,盗汗等。有加快病灶吸收和症状缓解的作用。 |
散风清热,泻火止痛。用于风热上攻、肺胃热盛所致的头晕目眩、牙齿疼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痛耳鸣、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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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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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在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期间,注意复查肝功能。 |
服用该药品可能导致腹泻、恶心、胃痛等胃肠道不适,部分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长期使用可能影响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