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胆固醇型胆结石,形成及胆汁缺乏性脂肪泻,也可用于预防药物性结石形成及治疗脂肪痢(回肠切除术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熊去氧胆酸。其化学名称为:3?,7??-二羟基-5?-胆甾烷-24-酸。结构式:分子式:C24H40O4分子量:392.58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
生产企业 |
四川迪菲特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1463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胆固醇型胆结石,形成及胆汁缺乏性脂肪泻,也可用于预防药物性结石形成及治疗脂肪痢(回肠切除术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每日8~10mg/kg,早、晚进餐时分次给予。疗程最短为6个月,6个月后超声波检查及胆囊造影无改善者可停药;如结石已有部分溶解则继续服药直至结石完全溶解。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炎、溃疡病、胆道阻塞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用于胆固醇型胆结石,形成及胆汁缺乏性脂肪泻,也可用于预防药物性结石形成及治疗脂肪痢(回肠切除术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药理作用 |
本品的毒性和副作用比鹅去氧胆酸小,一般不引起腹泻,其他偶见的不良反应有便秘、过敏、头痛、头晕、胰腺炎和心动过速等 |
||
注意事项 |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2如治疗胆固醇结石中出现反复胆绞痛发作,症状无改善甚至加重,或出现明显结石钙化时,则宜中止治疗,并进行外科手术。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