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热毒蕴结肌肤所致的疮疡,症见局部红肿热痛、未溃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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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连翘、金银花、苦地丁、天花粉、黄芩、黄连、黄柏、大黄、苦参、荆芥穗、防风、白芷、羌活、麻黄、薄荷、柴胡、当归、赤芍、甘草。 |
番泻叶、当归 、肉苁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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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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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280 |
国药准字Z20043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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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热毒蕴结肌肤所致的疮疡,症见局部红肿热痛、未溃破者。 |
泻热导滞、润肠通便。用于热结便秘,长期卧床便秘,一时性腹胀便秘,老年习惯性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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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6粒,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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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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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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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热毒蕴结肌肤所致的疮疡,症见局部红肿热痛、未溃破者。 |
泻热导滞、润肠通便。用于热结便秘,长期卧床便秘,一时性腹胀便秘,老年习惯性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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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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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 4.有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2.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3.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