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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特灵胶囊

咳特灵胶囊

非处方药 医保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止咳,祛痰,平喘。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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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特灵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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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咳特灵胶囊
咳特灵胶囊
盐酸齐拉西酮片
盐酸齐拉西酮片
主要成分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m、。

盐酸齐拉西酮。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2208

国药准字H2007007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本品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初始治疗:一次20mg(一片),一日二次,餐时口服。视病情可逐渐增加到一次80m...

副作用

孕妇禁用。

思睡、静坐不能、椎体外系症状、头晕、肌张力障碍、头痛、胃肠道不适、衰弱、激动、高张力状态。少数出现SGPT升高、骨骼肌肉不适、中枢神经系统异常、鼻炎、斑丘疹、风疹、视力异常、尿失禁。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禁忌

成分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本品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药理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其他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易于发生电解质紊乱(如低钾血症)者用药前需纠正血钾和镁水平。慎用于合并利尿剂治疗、脑血管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垂体肿瘤、肝病者和妊娠、哺乳妇女。出现持续性QTc超过500毫秒时停药。用药期间可能影响驾驶和操作机械的能力。避免饮酒。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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