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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特灵胶囊

咳特灵胶囊

非处方药 医保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止咳,祛痰,平喘。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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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特灵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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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咳特灵胶囊
咳特灵胶囊
石杉碱甲胶囊
石杉碱甲胶囊
主要成分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m、。

本品活性成份为石杉碱甲,辅料为淀粉、乳糖、滑石粉。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2208

国药准字H2003062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口服。一次0.1mg~0.2mg(2~4粒),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0.45mg(9粒),疗程1-2月。或遵医嘱。

副作用

孕妇禁用。

一般无严重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可有头晕、恶心、呕吐、出汗、便秘、失眠等,一般不需处理或减少服用剂量即可消失。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药理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其他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合用;4.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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