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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特灵胶囊

咳特灵胶囊

非处方药 医保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止咳,祛痰,平喘。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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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特灵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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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咳特灵胶囊
咳特灵胶囊
振源片
振源片
主要成分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m、。

人参果总皂苷。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2208

国药准字Z2005317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滋补强壮,延年益寿,抗疲劳,抗应激,抗乏氧。用于头晕,疲劳,早衰与神经衰弱,内分泌失调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孕妇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滋补强壮,延年益寿,抗疲劳,抗应激,抗乏氧。用于头晕,疲劳,早衰与神经衰弱,内分泌失调等。

药理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其他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4. 服用期间避免剧烈运动;5. 服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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