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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特灵胶囊

咳特灵胶囊

非处方药 医保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止咳,祛痰,平喘。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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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特灵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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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咳特灵胶囊
咳特灵胶囊
复方苯硝那敏片
复方苯硝那敏片
主要成分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m、。

本品为复方制剂,由苯巴比妥、硝西泮、马来酸氯苯那敏、维生素B6、羊脑粉等组成。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山东希力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2208

国药准字H1093003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用于单一常规抗癫痫药治疗无效的顽固性癫痫大发作。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口服,4~5片/次,3次/日,或遵医嘱。

副作用

孕妇禁用。

常见嗜睡、可见无力、头痛、晕眩、恶心、便秘等。偶见皮疹、肝损害、骨髓抑制。

禁忌

成分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用于单一常规抗癫痫药治疗无效的顽固性癫痫大发作。

药理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抗癫痫机理可能与提高惊厥发作阈、限制病灶放电和扩散有关。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其他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①禁与苯巴比妥、扑痫酮、苯二氮卓类药物同服。②服药后出现药疹者停药。③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④脑血管疾病患者慎用。⑤长期服用者,应定期进行血常规、肝肾功能检查。⑥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⑦长期用药后骤停可能引起惊厥等撤药反应,服药期间勿饮酒。⑧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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