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念慈菴蜜炼川贝枇杷膏
京都念慈菴总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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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京都念慈菴蜜炼川贝枇杷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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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消炎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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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念慈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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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50ml |
0.4g*12粒*3板 |
| 剂型 | 膏剂 |
胶囊剂 |
| 主要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南沙参、茯苓、化橘红、桔梗、法半夏、五味子、瓜蒌子、款冬花、远志、苦杏仁、生姜、甘草、杏仁水、薄荷脑,辅料为:蜂蜜、麦芽糖、糖浆。 |
金银花、大青叶、百部、金钱草、知母、黄芩、大黄。辅料为蔗糖等。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稠厚的半流体;具杏仁香气,味甜,辛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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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京都念慈菴总厂有限公司 |
济南利蒙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ZC20160004 |
国药准字Z20090512 |
| 作用与功效 | 润肺化痰、止咳平喘、护喉利咽、生津补气、调心降火。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痰稠、痰多气喘、咽喉干痒及声音嘶哑。 |
清热、泻火、解毒。本品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日三次,每次一汤匙,小儿减半。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 |
| 不良反应 | 本品可能引起皮疹、瘙痒、腹泻、腹痛、恶心等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忌用。 |
服药后如发生腹泻可减量服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儿童用药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患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3:服用一周病情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等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小儿﹑年老体虚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者如胸闷﹑心悸等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服药后如发生腹泻可减量服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它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