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消炎胶囊
济南利蒙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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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抗菌消炎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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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特仑新戊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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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0.4g*12粒*3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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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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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金银花、大青叶、百部、金钱草、知母、黄芩、大黄。辅料为蔗糖等。 |
头孢特仑新戊酯cefterampivoxil。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济南利蒙制药有限公司 |
富山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512 |
H20100140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本品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
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化脓性链球菌属、淋球菌、大肠杆菌、柠檬酸菌属、克雷伯氏菌属、肠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性疾病: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中耳炎、副鼻窦炎;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 |
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肾盂肾炎、膀胱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时:成人常规剂量为1日3次,一次50-100mg,饭后口服。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肺炎、中耳炎、副鼻窦炎、淋菌性尿道炎、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时:成人常规剂量为1日3次,一次100-200mg,饭后口服。对于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重服药,适当调整剂量和间隔。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对头孢特仑或本剂成分过敏的患者。 |
| 禁忌 | 服药后如发生腹泻可减量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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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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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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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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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本品的作用机制是阻断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头孢特仑与青霉素结合蛋白(PBP)中的3、1A、1Bs具有很强的结合性,从而发挥杀菌作用。头孢特仑对革兰氏阳性菌、阴性菌均有抗菌作用。尤其对革兰氏阳性菌中的链球菌属、肺炎球菌,革兰氏阴性菌中的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菌属,淋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及厌氧菌脓链球菌属等更显示很强的抗菌作用。对以往口服头孢制剂(先锋IV号、头孢克洛等)不敏感的沙雷氏菌属、吲哚阳性变形杆菌、肠杆菌属、柠檬酸菌属等显示良好的抗菌作用。头孢特仑对各种细菌产生的beta;-内酰胺酶稳定,故对产beta;-内酰胺酶的菌株有效。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小儿﹑年老体虚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者如胸闷﹑心悸等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服药后如发生腹泻可减量服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对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本人或直系亲属中有支气管哮喘、皮肤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患者;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口服吞咽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全身状态恶化的患者慎用。对实验室检查结果的影响:除尿糖试纸外的尿糖比色实验、本尼迪特(Benedict)实验等利用还原法进行的尿糖检查实验可出现假阳性反应。服药期间,直接库姆斯氏(Coombquot;quot;s)实验可显示阳性结果。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时给药的安全性尚未肯定。头孢特仑几乎不能进入乳汁。对于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只有当治疗的益处大于危险时,方可给药。儿童用药早产儿、新生儿、乳儿、幼儿给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慎用。老年患者因生理机能低下或有时会出现维生素K缺乏,应注意用量和服药间隔,并密切观察。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通常少见且轻微。一般不良反应主要为腹泻、皮疹、食欲不振、胃部不适、GTP升高、GOP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严重不良反应:可观察到下列严重不良反应,但频度不明。休克、速发性过敏反应(呼吸困难等)。中毒性表皮坏死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急性肾功能衰竭。伪膜性肠炎。出现以上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妥善处置。同类药(头孢类抗菌素)可出现下列严重不良反应:溶血性贫血。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间质性肺炎、肺间质性水肿。其它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皮疹、红斑、关节痛(发生率0.1-2%或不明)。荨麻疹、瘙痒、发热、浮肿、淋巴腺肿胀(发生率小于0.1%)。血液系统-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发生率0.1-2%或不明)。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发生率小于0.1%)。肝脏-GOT、GPT升高、黄疸(发生率0.1-2%或不明)。Al-P、LDH升高(发生率小于0.1%)。消化系统-腹泻、软便、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部不适(发生率0.1-2%或不明)。腹部胀满、烧心、腹痛(发生率小于0.1%)。菌群失调-念珠菌感染(发生率0.1-2%或不明),口腔炎(发生率小于0.1%)。维生素缺乏症-维生素K缺乏症(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发生率0.1-2%或不明)。CPK升高(发生率0.1-2%或不明)。头痛、眩晕、全身倦怠(发生率小于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