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清肺止咳,化痰通便。本品用于痰热阻肺所致的咳嗽、痰黄稠黏、口干咽痛、大便干燥。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芩、栀子、知母、浙贝母、黄柏、苦参、桔梗、前胡、天花粉、大黄。 |
替米沙坦 |
|
| 生产企业 |
山西天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488 |
H2007026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肺止咳,化痰通便。本品用于痰热阻肺所致的咳嗽、痰黄稠黏、口干咽痛、大便干燥。 |
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按需要滴1-2滴到患眼。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本品清肺止咳,化痰通便。本品用于痰热阻肺所致的咳嗽、痰黄稠黏、口干咽痛、大便干燥。 |
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一种人工泪液,能润湿眼部,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眼部的水分。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咳嗽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为防止污染,勿将瓶嘴触及任何物体表面。如果应用时,感觉眼痛、视力改变、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感,或症状加重或症状持续72小时以上,则应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如果药液变色或混浊,则不应使用。适当处理。 |
|